作為執法人員監守自盜偷取他人電動車,知法犯法難道不知道後果嗎

作為執法人員,為什麼還要監守自盜偷取他人電動車,知法犯法難道不知道後果嗎?

大家好,我是潤之論壇,歡迎大家的點擊觀看

提起城管執法人員,這個對手一個比較有爭議的崗位,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曾經說過給我三千城關,不僅可以守衛釣魚島,甚至可以佔領日本東京,這充分說明城管的戰鬥力是多麼的強悍

作為執法人員監守自盜偷取他人電動車,知法犯法難道不知道後果嗎

但是就目前我們的城市的相貌而言,如此大的改變也少不了城管工作人員的努力,因此該部門改為城市管理局這一榮譽稱號

作為執法人員監守自盜偷取他人電動車,知法犯法難道不知道後果嗎

但是今天小編要說的就是關於電動車和城管的故事,事情發生在海南省的一個城市,報案人員吳先生在近日報警聲明道:自己的電動車在1月份丟失後,於前幾天在天涯區某陽光廣場發現了一輛與自己的電動摩托車幾乎一摸一樣,駕駛人是身穿城市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起初吳先生也是模稜兩可的態度,畢竟電動車也不是限量版的,一旦不是自己的電動車會給工作人員以及自己帶來沒必要的麻煩

作為執法人員監守自盜偷取他人電動車,知法犯法難道不知道後果嗎

作為執法人員監守自盜偷取他人電動車,知法犯法難道不知道後果嗎

天涯區公安局在接到報案後立馬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在這裡小編要補充一下,報案人於今年1月份已經報過案,但是針對電動車丟失案件基本上是大海撈針,既沒有電動車牌照有沒有相關的購買發票和手續,破起案來簡直是難上加難。還別說這位吳先生的感覺還是很有準確度的,工作人員在調查過程當中也是發現了其中的貓膩

這位城關工作人員為莫某確實為天涯區城市管理局某中隊的工作人員,身份屬實,該懷疑人介紹道:自己與今年4月份購買的這輛電動車,購買地點為某商業廣場,當時是從陌生男子手中購買,並且支付了2000元給予對方,莫某還是比較理直氣壯的應聲達道自己是從銀行卡中取出來的

但是工作人員在調取監控以及銀行轉賬過程中莫某的銀行轉賬記錄中沒有該筆支出,與此同時調取了莫某的微信以及支付寶也沒有相對的轉賬記錄,這一下引起了公安部門的懷疑,工作人員也聯繫到了天涯區城市管理局在案發時間並沒有拖走類似於這樣的電動車輛,因此種種跡象表明城管工作人員莫某存在重大嫌疑

在立案調查過程當中犯罪嫌疑人莫某主動跟報案人員吳先生主動溝通,態度比較明確,希望可以通過私了協商的原則進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原則,嫌疑人願意個人給予吳先生8000元的補償金進行私了,這樣一來更加肯定了公安部門的推測,但是吳先生並沒有貪圖一時小利,他堅信這樣的工作人員堅決不配作為人民的公僕,表面上是為人民服務,實質上是為了中飽私囊,利用手中的權利滿足自己的私慾,因此並沒有做出妥協退讓的態勢,目前案件正在調查當中,相信天涯區公安部門會將事實真相公佈於眾感謝大家的觀看,我是潤之論壇,我們下期再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