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商行招聘公基備考:銀行卡多出的錢是否應該返還 (一)

江西金融人為大家帶來法律知識《銀行卡多出的錢是否應該返還》,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

劉某某在一家銀行辦理匯款業務時,因疏忽將5萬元現金誤存到周某在中國工商銀行的牡丹靈通卡帳戶上。當日劉某某即與周某取得聯繫,要求周某退還誤存的現金5萬元,但是遭到周某拒絕,遂引起訴訟。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對不當得利進行了明確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在上述這個案例中,周某的行為是否屬於不當得利呢?一般情況下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不當得利才能成立:第一,必須是一方受益。所謂一方受益,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了一定的財產利益。

第二,必須是他方受損。這裡所謂的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利益的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積極損失,又稱為直接損失,是指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

消極損失,又稱間接損失,是指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亦即應得財產利益的損失。這裡應得利益是指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得到的利益,並非指必然得到的利益。

農商行招聘公基備考:銀行卡多出的錢是否應該返還 (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