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日前,合山市检察院办理的韦某金跨区域司法救助案,得到了上林县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申请人韦某金获得合山市检察院发放的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享受了各项国家救助政策。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为进一步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衔接,形成一次性救助带动长效性救助的模式。合山市检察院、上林县检察院就跨区域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对接障碍及协调困难等问题建立机制形成共识并确定专人草拟,机制经两家检察院领导审核后定稿。
4月8日,上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斯斯带队到合山市检察院共同会签《跨区域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明确了在收集所需证明材料时,两地检察机关要互帮互助,简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让当事人在最快时间内争取到救助金。
签订仪式结束后,上林县检察院一行人还参观了合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办公区,合山市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朱芳葵从未检综合办公区建立理念、功能区使用情况、案件办理延伸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还就提升2020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质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学习。
合山市检察院将不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延伸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传递检察温度,促进社会和谐。
文字 /刘宗云 朱芳葵
图片 / 卢海庭
审核/ 蓝宝然
插图部分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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