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車輛被盜時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條例的第五十五條:保險金額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協商確定。
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由投保人與保險人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後的價格協商確定或其它市場價值協商確定。
《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第五十四條:
1、發生全車損失的,絕對免賠率為20%。
2、發生全車損失,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絕對免賠率。
根據以上條例,機動車丟失後理賠額為車輛的實際價值,實際價值在保險合同中有約定。同時,不能向保險險公司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少賠保額的1%,另外全車有20%絕對免賠率。
如車輛實際價值為10萬元,減去絕地免賠20%後,保險公司應賠的理賠額度是8萬元。如不能提供文兩項證明,責再減去2000元,則最終理賠為78000元。
閱讀更多 大神張志紅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