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車!拘留!泉州這輛改裝"野馬"栽了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

工作了一天,夜裡剛入眠

突然,樓下傳來一陣轟鳴聲

把你從美夢中驚醒

“噢!原來是‘炸街’的又來了!”

昨日22時許,安溪公安110指揮中心接到一起群眾舉報,稱在安溪縣城區民主路路段,有一輛藍色車牌號為閩C550UK的野馬小車非法改裝上路,聲浪很大,嚴重擾民!民警接警後迅速出警核查,並在中山路路段將該車截獲。

經查,該車駕駛員黃某不但駕駛改裝車上路,且黃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黃某因此將面臨3000元的罰款和10日的行政拘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的機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處1500元罰款處罰。

“百日攻堅”整治正在進行中

交警提醒

馬路不是遊樂場,請多一點文明意識、法律意識,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為了和諧的環境,請停止“炸街”!安溪交警在此呼籲改裝車主,儘快將車輛恢復至安全狀態,同時也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公安機關將對各種違法行為予以依法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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