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在杭州的浙江省博物館內展出著一件號稱一百六十年前結婚證的展品。這是1954年浙江紹興城內名為三依庵的尼姑庵在進行改造工程中,由工人在庵內牆壁的夾層中發現的。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這件文物是太平天國時期新婚夫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時由掌管婚姻事務的"婚娶官"發給的憑證,即結婚證書,被稱為"合揮"。("合"即合併之意,"揮"為粵語方言,即憑證。)合揮一式兩份,中間蓋政府龍鳳大印(因此合揮亦被稱為"龍鳳合揮"),左半份作為存根由政府保留;右半份為新人持有。

"合揮"上錄有夫妻雙方姓名、年齡與籍貫等基本信息。有時男方還寫有本人職位、入營年月及地址;女方名字上寫有"配妻"二字。而本件展出的合揮上寫有文字如下:

合揮 永字第叄拾陸號

綺天豫隊議政司

李大明 年二十四歲安徽省廬州郡舒城縣人

配妻 柴大妹年十七歲浙江省紹興郡會稽縣人


這份合揮為迄今為止國內所發現年代最早的結婚證書。現在就讓我們透過李大明和柴大妹的結婚證,倒回一百六十年前去了解一下當時太平天國的婚姻制度吧。

"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的小天堂

公元1851年(清咸豐元年),洪秀全、楊秀清等人在廣西金田村聚眾起事,拉起反清大旗,建號太平天國,成立了與清王朝分庭抗禮的國家政權。

太平軍很快出廣西、入湖南,下長江,一路過關斬將、攻城拔寨,以摧枯拉朽之勢席捲清廷半壁江山。經過兩年時間,終於公元1853年(清咸豐三年)三月十九日,攻克南中國最大的城市——江寧(即今江蘇省南京市),並在此建都,更名"天京"。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太平天國運動前期軍事行動示意圖

太平軍戰力如此高效,與自起義之初即將男女區分管理(即使夫妻、母子、父女亦不例外),以軍事編制取代家庭組織作為社會細胞不無關係。因為嚴別男女、拆散家庭更有利於流動作戰(不存在"拖家帶口乾革命"的顧忌),也為金田起義的星星之火發展成席捲江南的燎原之勢提供了有利支持。

在這禁止夫妻團聚及暫緩民間婚嫁的大背景下,天國政府為整頓軍紀,特別重視男女之防。在其頒佈的《天條書》中第七條"不好奸邪淫亂"格外強調:"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變怪指"叛變革命"),最大犯天條。"另外在太平軍《定營規條十要》中亦有:"要別男營女營,不得授受相親。"這樣的軍紀要求。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天條書》是太平天國出版機構法定出版的宗教文獻,包括拜上帝教的宗教儀式和十款天條,以約束教徒言行

即便到了定都天京,這套"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的政策仍然在天國範圍內不遺餘力地貫徹執行著,這也使得天京城實質變成了一座偌大的的軍營。在城內,居民嚴禁在家,以25人為單位按性別編入"男館"與"女館"(亦稱"男營"、"女營"),館中實行軍事化管理。

首先官兵若是委託民女幫其浣洗、縫補衣物"既已私相授受,難免眉目傳情,不可不防微杜漸,以儆歪風。"因此,"嗣後官兵僱請民婦洗衣縫紉者,概斬不留;其有姦淫情事者,男女並坐。"

再者,天國的"女館"儼然成為了男子們的一塊禁地——"不準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於館外遙相語。"在1854年(清咸豐四年)天國政府刊行的《天情道理書》中則明確了:"即有省視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屬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離數武之地,聲音務要響亮,不得徑進姐妹營中,男女混雜。斯遵條遵令,放得成為天堂子女也。"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天情道理書》

《天情道理書》是東王楊秀清於太平天國甲寅四年(1854年)授意撰寫的講述諸王出身以及金田起義以來的歷史,教諭軍民忍苦立功、遵守天條、忠於天國的書籍。

王爺們的小天堂

天國再三強調並嚴格執行的"男女之防"事實上僅限於中下層官兵,王爺們自然不在此列。

早在起義之初的1851年"永安建制"時,洪教主及其各王們便可在隨軍女子中"選妃";第二年太平軍攻克湖北武昌後,又在閱馬長挑選了六十名殊有姿色的少女入宮;待到定鼎天京,每逢首義諸王生辰壽誕便要在城中女館內選妃已固化為必經程序。

在天京生活過的張汝南在其《金陵省難紀略》中有天國選妃辦法的詳盡介紹:"洪賊及賊子壽,則各王選妃進貢,賊亦辭而受其一。選妃法,各軍女巡查將本軍中幼女,自十二歲至十五歲眉目清楚者,擇出十餘人,交女軍帥裝飾,送之檢點;檢點復於數百人中選擇數十人進之偽王。偽王或留一二人,餘各令回軍。天王亦如是。"與張汝南有相似經歷的謝介鶴在其《金陵癸甲紀事略》中亦說:"賊偽各王生日,必先逼選民女百餘人,由偽丞相蒙得天再選,約需十五人以進各賊。每次天賊六人,東賊六人,北賊二人,翼賊一人,謂天父憐各人勞心過甚,賜來美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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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連續劇《太平天國》中楊秀清與其寵妃程嶺南

法令的廢除

王爺們可以妻妾成群、後宮佳麗三千;普通軍民則家人分離、夫妻難聚。天國執行這樣有悖人倫的政策,其抵制程度可想而知。彼時的天京市民"父母兄弟妻子立刻離散,家業頓拋。"一時間人心惶惶,情急之下"有請緩頰至來日遵行者,遂於夜間或闔家焚燒,或全家自縊,或近河塘牽連投水,紛紛無數。""有一家數十口者,有同居三四姓者,望衡對宇,烈焰日夜不絕。水面浮屍或仰或僕,擁擠莫辨。其閉戶仰藥懸樑者,更不知紀極。"

不僅民間牴觸甚大,就連太平軍內反抗的浪潮也此起彼伏。首先是夫妻偷偷同寢的現象時有發生,儘管被發現後被處以極刑仍屢禁不止;而對於廣大未婚官兵,在沒有合適的幽會對象的情況下,軍中滋長蔓延起"龍陽之風"。太平軍中的老兄弟(即較早參加革命的兩廣人)以收養義子為名裹挾民間的俊秀子弟,喚作"帶娃崽"。表面是伺候義父生活起居,實則在夜間被迫為其提供特殊服務。

儘管天國官方對於上述諸多亂象進行安撫解釋道婚嫁開禁的時機尚未成熟:"但當創業之初,必先有國而後有家,先公而後及私。"甚至來訪的英國使節提出對諸王們多妻制的質疑時,楊秀清也只能打起了馬虎眼:"兄弟聘娶妻妾,婚姻天定,多少聽天。"那為何上帝厚此薄彼,憑什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呢?天國執政者們這種"寬己律人"的差別對待逐漸將自己推向了群眾的對立面。

"盧陳事件"最終成為了男女分營政策的爆發點——1854年(清咸豐四年)3月2日半夜三更時分,楊秀清下令捉拿鎮國侯秋官又正丞相盧賢拔與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後親自審問,二人對私會妻子的行為供認不諱。陳宗揚夫妻"屢犯天條……罪無可恕。"當場被判斬首示眾;盧賢拔因為是楊秀清的親戚兼心腹,僅"革職戴罪立功,免其枷號遊營。"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電視連續劇《太平天國》中陳宗揚夫婦刑場受刑的情節

如此不公的判決令朝野譁然,楊秀清無奈再次祭出"天父附體",以自己輕辨之罪,命女官杖責五十大板以息眾怒。但他已然意識到男女分營到了不得不撥亂反正的地步,遂於翌年(1855年)以天父的名義:"好鋪排爾一班兄弟、小妹團聚成家。"

天國新氣象

隨著天父降下的旨意,天京女館遂告解散。根據《中興別記》的記載:"有遵天父令,設偽媒官,令偽巡查遍稽女館,年十五至五十五者若干人,列諸冊薄;賊眾報名偽媒官所,掣籤領配。偽丞相得配十二女,偽國宗八女,餘以此遞減,無偽職者,人配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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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上元(今江寧)人李濱所撰,於1910年(清宣統二年)出版的《中興別記》

如此一來,則我國在一百六十年前就有"政府發媳婦",甚至婚禮費用也由國家包乾。天國綱領性文件《天朝田畝制度》中明確規定"俱用國庫","不得多用一錢",並採用統一標準支出:錢一千文、谷一百斤。在強調節約反對鋪張的同時亦突出了政治色彩——婚禮上的重要環節"祭告天父上帝皇上帝",即以奏章的形式將自己的婚姻情況彙報給天堂的上帝。其格式如下:

小子張三哥

小女李四妹跪在地下,禱告天父皇上帝,懇求天父皇上帝祝福小女△△△迎親嫁娶,虔具小子張三哥

牲饌茶飯,敬奉天父皇上帝,懇請天父皇上帝祝福小女△△△家中吉慶,萬事勝意。託救世界

主天兄耶穌贖罪功勞,轉求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準所求,心誠所願。

參加過太平天國運動的英國人呤俐在其回憶錄中如此說到:"(舊式的)各種異教俗禮全被廢棄。男女從未謀面即行結婚的舊俗,選擇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淨盡"……"我曾經多次見到太平天國所舉行的婚禮,我可以說,除了不用指環以外,其他一切儀式都跟英國禮拜堂中的婚禮無異。新人同赴禮拜堂,教士為之祈禱,並嚴格審查新娘新郎的教理,再聯合新人的右手,雙方彼此接受了之後,教士以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義為之祝福,宣告婚禮結束。"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

呤俐在天國覆滅後返回倫敦,於1866年2月出版的回憶錄:《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原書英文名:Ti Ping Tien Kwoh: The History of the Ti-Ping Revolution, Including a Narrative of the Author's Personal Adventures)

政策的實質

儘管《天朝田畝制度》宣佈"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徹底否定了買賣婚姻;以及"一夫一婦,理所宜然"明確一夫一妻制;甚至以打破舊禮教習俗,發放"合揮"的形式保護婚姻,這都被視為太平天國社會進步的表現。

然而我們從上述記述細細品來,事實卻並非如此。首先婚姻不得買賣,但從女館領媳婦,不仍然是建立在違背女方意願的前提下嗎?再者,發放老婆的多寡是由官階爵位而定,則一夫一妻制其實僅適用於特權階級之外的草頭百姓。最後,天國所謂的"革新",在舊式思想的慣性下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的把戲。從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變成了婚娶官一句話、蓋個章、發個證的事兒,女性所追求的"戀愛自由"還是無從談起。因此,天國廣大婦女的地位並未發生實質性變化,仍舊是男權社會附屬品之存在。

就如同我們本文故事的主人公——李大明,他也是因為軍功(與其合揮一起發現的還有譚體元給他的獎功執照)得以經婚娶官之許可,喜滋滋地上女館將不曾謀面的柴大妹娶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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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前期頒佈的綱領性文件《天朝田畝制度》

太平天國前期頒佈的綱領性文件《天朝田畝制度》中,為天國子民們勾畫了一個"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人間天堂。

亂世浮萍

至於李大明與柴大妹最後的結局,我們展開合理的想象:從李大明忠貞將軍的執照是由青天豫譚體元授予而推斷他即譚體元之部下。

1861年,他隨譚部佔領紹興時因功得以配妻柴大妹。1863年春,因左宗棠率領的楚軍攻城日甚,李大明無奈告別妻子後與譚體元撤出了紹興。1864年天京陷落後,爵至諧王的譚體元仍高舉反清旗幟,繼續與清軍周旋鬥爭。1866年初,譚體元轉戰至廣東嘉應州(今梅縣)時受傷被俘旋即處斬,餘部或降或亡,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運動至此終畫上了句號。

李大明再未能返回紹興與柴大妹團聚,他是死是活,我們不得而知。留給柴大妹的只剩下無盡的惆悵與思念,她未選擇改嫁他人,而是帶著與李大明的合揮及短暫的婚後回憶遁入尼庵,在青燈古佛下度過了餘生……

一百六十年前一份結婚證背後的故事:婚前不相識,婚後天人永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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