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西———紅色金融的搖籃

閩西———紅色金融的搖籃

□吳升輝

  金融是調節經濟的重要槓桿,是溝通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命脈和媒介。從1926年閩西建立起共產黨組織開始,黨在組織武裝鬥爭的同時,為應對國民黨反對派的經濟封鎖、鞏固蘇維埃政權、改善人民生活,進行了一系列的早期金融探索,包括蛟洋農民銀行、信用合作社、閩西工農銀行等。中華蘇維埃政府成立之後,在閩西工農銀行的基礎上建立了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並設立福建省分行,閩西成為共和國紅色金融的搖籃。閩西蘇區的銀行體系在維護地方經濟穩定、發展地方工農業建設、保障金融市場有序進行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為革命戰爭的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閩西紅色金融搖籃的三大支撐

  閩西蘇維埃政權成立之初,經濟環境相當嚴峻,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革命後高利貸被廢除,但是由於新的金融體系尚未建立,因此出現了農民生產生活需要而借貸無門的狀況;二是劣質銀幣和白區紙幣在區域內大量流通,嚴重製約蘇區經濟的發展;三是國民黨政府持續對閩西蘇區進行軍事“會剿”和經濟封鎖,致使區內工業品嚴重短缺、價格上漲,農業產品外銷很難,價格低迷,存在嚴重的“剪刀差”。為解決蘇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促進革命運動的開展,閩西的黨組織進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探索,並建立起早期的銀行體系。

閩西———紅色金融的搖籃

閩西工農銀行股票(複製件)

  (一)蛟洋農民銀行是中央蘇區最早的銀行、紅色政權創辦的首家銀行。1927年9月上旬,南昌起義部隊到達上杭。在起義部隊的影響下,中共蛟洋支部於同年10月成立。支部在蛟洋組織農民協會,先後發動農民開展“二五減租”、退租、平糶、抗捐鬥爭,組成了農民自衛軍。1927年12月,為了幫助貧苦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上杭縣蛟洋農民協會在中共蛟洋支部領導下,建立了第一個紅色金融機構———蛟洋農民銀行,行址設於蛟洋村的“義合祠”。1928年3月,上杭縣北四區工農蘇維埃政府成立,蛟洋農民銀行成為政府的直屬金融機構。同年,在反動勢力進攻下,蛟洋農民運動暫時失敗,該行由於形勢所迫於1928年5月停業,所發流通券均以銀元兌回。雖然持續不到一年,但蛟洋農民銀行是勞動人民自己掌握銀行機器的一次嘗試,是土地革命時期最早創辦的紅色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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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蛟洋農民銀行舊址(義合祠)

  (二)永定、上杭最早創辦的信用合作社是全國最早的紅色信用合作社。1929年八九月間,由於國民黨的經濟封鎖,閩西革命根據地內尤其是龍巖、永定等縣,發生了嚴重的經濟問題,出現“剪刀差”現象,農民告貸無門,需要有一個高利貸的代替物———低利率的借貸組織來進行資金融通。在毛澤東的指導下,永定和上杭縣區、鄉蘇維埃政權較鞏固的地方,於1929年10—11月先後組建了一批由農民和商店集股創辦的信用合作社,並印製發行小面額紙幣,這是全國最早成立的一批紅色信用合作社。閩西革命根據地早期成立的信用合作社組織集中在各縣(主要在永定、上杭及其他縣區)區鄉一級,永定縣成立的區級信用合作社就有九個以上,分別是豐田、太平(後分成坎市、培豐、高陂、田地四個區)、溪南、金豐、合溪、堂堡、上豐等信用合作社,實現了信用合作社的全縣覆蓋;上杭縣成立北四區信用合作社、廬豐區信用合作社、官山鄉信用合作社;連城在新泉較大的區、鄉創辦了信用合作社;長汀設立了兆徵縣信用合作社、東郊區信用合作社、紅鄞區信用合作社及汀州市縣級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合作社的資金初創時部分由政府撥給,部分由群眾集股,隨著生產的發展,資金便主要靠群眾集股。毛澤東參加古田會議後,到蛟洋紅軍醫院探望傷病員時,還到北四區信用合作社視察,並看了信用合作社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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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太平區信用合作社舊址

  (三)閩西工農銀行是我黨建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閩西蘇區建立初期,金融市場非常混亂,不僅有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四行的紙幣,還有軍閥張貞發行的“民興”鈔、資本家徐名鴻發行的“閩西農民”鈔。同時還有大量雜洋等劣質銀幣充斥市場,且銀價極不統一。為穩定金融市場,就迫切需要開辦自己的銀行,實行統一的貨幣制度。1930年6月,毛澤東主持上杭南陽紅四軍前委和閩西特委聯席會議,提出成立閩西工農銀行的構想。8月25日,閩西蘇維埃政府開始籌備,在9月初召開的閩西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上,正式通過“成立閩西工農銀行”的決議。11月7日,閩西工農銀行正式在龍巖城下井巷建立,由阮山、曹菊如、鄧子恢等7人為銀行委員會委員,阮山為主任。不久龍巖縣城失守,閩西工農銀行跟隨閩西蘇維埃政府機關搬到龍巖大池,後隨機關遷往永定虎崗、上杭白砂、長汀塗坊,最後遷到汀州城。各縣設立了分行,各區鄉政府設立了銀行代理機關。閩西工農銀行的建立,是在中華蘇維埃臨時政府尚未成立之時,中共率先在閩西範圍內創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股份制政府銀行,開啟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蘇維埃政府管理股份制銀行的序幕。所制訂的閩西工農銀行章程,成為中國共產黨主導的紅色金融史上首部“銀行法”,開創了中國革命金融法制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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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汀縣店頭街舊址旁的閩西工農銀行舊址

閩西紅色金融搖籃的體系構建

  閩西革命根據地創建過程中,蘇維埃政府致力於建設蘇區紅色金融的早期探索,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銀行體系,也為之後的金融建設和經濟穩定夯實物資與資金基礎。逐漸完善的閩西紅色金融經營模式和制度創新為我黨中央蘇區、延安根據地、解放戰爭時期的金融建設提供了寶貴的金融理論和實踐經驗。

  (一)逐步健全紅色金融的組織體系。蛟洋農民銀行是由中共蛟洋支部創辦的,1928年3月,上杭縣北四區工農蘇維埃政府成立,蛟洋農民銀行成為政府的直屬金融機構,工作人員3人。信用合作社分為縣區鄉三級,其中,鄉合作社由該鄉群眾集股組織,區合作社由該區內五個以上鄉合作社集股組織,縣合作社由縣內五個以上區合作社集股組織。信用社實行民主管理機制,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由社員大會產生管理委員會和審查委員會,堅持民主管理的方針,每個社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一人一票,公舉社員3人組織管理委員會,公舉5人為審查委員會,監督、審查管理委員會的工作。 

  閩西工農銀行由閩西蘇維埃政府籌備成立,組建了銀行委員會,作為銀行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任免並監督銀行各級行政領導,同時審查銀行的預算、決算和賬目。設立有秘書科、會計科、營業科、出納科。另有特務班負責警衛,全行工作人員10餘人。

閩西———紅色金融的搖籃

閩西工農銀行籌備處1930年10月7日開具的壹圓股金收據(複製件)

  (二)逐步探索紅色金融的運行體系。蛟洋農民銀行成立後,隨即發行流通券4000元,面值有1元和l角兩種,主要在上杭蛟洋,龍巖的大池、小池,以及連城的廟前、莒溪一帶流通。蛟洋農民銀行規定,流通券以銀元為本位幣,可以隨時兌換,可以在農民銀行興辦的商店內購買各種生活必需品;家庭貧困者,可以在農民銀行借款,借款5元以下不計利息。這些措施,深得農民的歡迎,也提高了蛟洋農民銀行的信譽。信用合作社的資金在初創時,部分由政府撥給,部分由群眾集股;隨著生產的發展,資金主要靠群眾集股。股金每股為大洋1至5元,社員以家為單位,1戶1社員入股。信用合作社社員不但是股東,而且是該社的直接消費者。為防止少數人操縱信用合作社,每個社員入股數不能超過10股,每股金額不能超過5元。信用合作社為紙幣發行機關,規定了發行紙幣的儲備金,發行面值為一角、二角、五角三種。信用社開展的主要業務有辦理存放款、代理業務、發行流通券等,促進了蘇區經濟的穩定增長。閩西工農銀行主要業務涵蓋存款、放款、匯兌、買賣期票、買賣黃金、發行紙幣、鑄造銅元、儲蓄及代理國庫財政等,發行貨幣有一角、五角、一元三種,同時規定偽幣和劣幣可以兌換成蘇幣,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損害;儲蓄業務有定期、活期、零存整取三種,鼓勵廣大工農群眾將零錢存入銀行,助力發展生產、擴大對外貿易;開展低利借款,資助個體農民、勞動互助社、犁牛合作社購買肥料、種子、農具、耕牛,興修水利等;貸款給紙業、刨煙、鐵器、石灰、藥材、樟腦、木材等生產合作社和糧食調劑局;禁止私人收買金銀首飾,有專門的兌換處負責金銀飾品的兌換工作;代理國庫財政,增加財政收入,支援革命戰爭。

  (三)逐步形成紅色金融的制度體系。閩西紅色金融形成“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各地信用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尤其在業務經營方面,除了自身的存款、放款、匯兌、貼現等業務外,還包括代理業務(即為銀行代理私人借款、公債票的發行、還本業務)、發行貨幣業務,承擔兌現和宣傳貨幣的業務。閩西工農銀行成立之初,制訂有閩西工農銀行章程,成為中國共產黨主導的紅色金融史上首部“銀行法”,開創了中國革命金融法制的進程;在會計與出納方面探索、制訂出收款單和付款單制度,是現代銀行所用傳票的雛形;在記賬方面逐步建立起現代銀行的制度和記賬系統,為日後成立蘇維埃國家銀行準備了條件。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後,吸收閩西工農銀行經驗,籌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並形成一套相當完備的制度,包括《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暫行章程》《國家銀行往來存款暫行規則》《國家銀行特別往來存款暫行規則》《國家銀行往來透支暫行規則》《國家銀行儲蓄存款暫行規則》《國家銀行暫行匯兌規則》《國家銀行定期放款暫行規則》《國家銀行定期抵押放款暫行規則》《國家銀行貼現放款暫行規則》《國家銀行記帳須知》《國庫暫行條例》等,這些制度的建立為後來社會主義金融事業的發展提供很好的經驗和積累,有的條例內容甚至直接沿用至今。 

閩西———紅色金融的搖籃

1930年4月30日,永定第一區信用合作社發行的紅色農信股票

閩西紅色金融搖籃的實現途徑分析

  閩西蘇區在金融事業方面做了許多開拓性的工作、取得了極其豐富而又寶貴的經驗。閩西蘇區的紅色金融事業是中國共產黨直接領導下的金融實踐,從革命建設方面來看,對革命事業建設、支持革命戰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從經濟發展角度來看,為蘇區的銀行體系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維護了當地的金融秩序穩定和商品貿易市場繁榮,推動了閩西蘇區的地方經濟建設和發展。閩西紅色金融為新中國金融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先期貢獻,成為共和國的金融搖籃。

  (一)探索了黨領導金融事業的有效途徑。閩西紅色金融事業自誕生以來,就是在中國共產黨的直接領導下的金融事業,是毛澤東經濟思想探索和實踐。蛟洋農民銀行是上杭縣北四區工農蘇維埃政府的直屬金融機構。永定太平區信用合作社和上杭北四區信用合作社是中共閩西特委發佈第七號公告後,永定和上杭兩地縣委高度重視,在當地區委和蘇維埃政府的直接指導下發起創立的。閩西工農銀行是毛澤東親自指導,由閩西蘇維埃政府創辦的。黨和蘇維埃政府高度重視紅色金融機構的作用,認為它“是解決群眾缺乏資本的主要辦法,而且也是同城鄉高利貸做鬥爭的有力武器。”採取大力提倡、積極支持、並儘量幫助其發展的方針。中國共產黨在蘇區根據地制定發展信用合作社、建立銀行、發行貨幣的政策,摧毀了舊的封建金融借貸制度,建立了新型的金融體系。黨領導金融事業的傳統,不管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還是新中國成立初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都得到堅持。正是依靠黨的領導,堅定理想信念,堅持紅色領航,才能不斷推動紅色金融事業蓬勃發展。

閩西———紅色金融的搖籃

1930年4月15日,永定第六區信用合作社發行的紅色農信股金收據

  (二)形成了服務人民群眾的宗旨追求。黨和蘇區政權發展紅色金融,不僅是實現打擊高利貸、廢除各種封建性債務、替代舊社會金融體系的替代工具,更是解決農民“告貸無門”、工農產品剪刀差擴大、農村貧困落後的重要手段。自紅色金融誕生之日起,它就不是以單純追求經濟利潤為目標,而是以支援革命戰爭、打破敵人經濟封鎖、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為目的,自願互利,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兼顧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金融合作組織。紅色金融應群眾的需求而生,始終堅持為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人民群眾從信用社和銀行獲得貸款發展生產,踴躍入股信用社和銀行;閩西紅色金融始終保持為民服務的赤誠之心,真心實意為民服務,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真實體現了黨和蘇維埃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魚水關係”。閩西紅色金融業務經營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為社員服務,為生產服務,走出了一條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務人民的獨具特色的發展道路。

  (三)培育了共和國金融建設的中堅力量。閩西是培育共和國銀行家、金融家的搖籃,是一塊造就英雄、成就英才的紅色沃土。與閩西革命鬥爭有關的紅色金融家有被稱為蘇維埃財金先驅的毛澤民、李六如等。閩西本土成長和走出的紅色金融人才中,阮山、陳海賢等革命烈士,投身革命洪流,幫助勞苦大眾,為打贏經濟戰爭血灑閩西大地。賴祖烈、曹菊如、黃亞光等優秀銀行家、金融家成為勇立潮頭的金融驕子和共和國金融建設的中堅力量。其中,賴祖烈,新中國成立後曾任中央辦公廳特別會計室主任兼周恩來的財政秘書、政務院參事,國務院外國專家招待事務管理局局長、中南海管理局局長、中央警衛局局長,是從信用合作社走出的、毛澤東的“大管家”;曹菊如,新中國成立後曾歷任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行長;黃亞光,新中國成立後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西北區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副行長。閩西蘇區早期的紅色金融先驅,大多是因應革命鬥爭需要而從事金融工作的。他們出身貧寒,文化程度不高,但都懷著一顆對黨和人民赤誠的心,努力學習,刻苦鑽研,在前進道路上排除種種艱難險阻,靠著百折不撓的精神,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嘔心瀝血,在平凡的金融工作崗位上作出輝煌的成績。

  (四)鑄就了紅色金融的文化元素和精神內涵。閩西是共和國紅色金融的搖籃,也必然是紅色金融文化的發源地。閩西紅色金融事業有時間早、覆蓋面廣、歷史遺存多三大特點,這些是閩西成為紅色金融文化發源地最直接、最充分、最有力的證據。不可移動文物方面有至今仍保存完好的紅色金融遺址遺蹟,可移動文物方面有許多當年信用合作社、銀行發行的紙幣、股票、印章,還有木刻圓印等。這些珍貴文物填補了閩西蘇區和中央蘇區金融貨幣史的空白,成為彰顯紅色金融底蘊的重要載體。閩西紅色金融是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列主義普遍真理與中國革命具體實際相結合的成功實踐和創新,培育形成了一系列閃耀著真理光芒、凸顯著中華民族和中國無產階級優秀品質的優良作風和革命精神。以鄧子恢、張鼎丞、阮山、賴祖烈、曹菊如等為代表的老一輩革命家,在血與火的鬥爭中,一手抓槍桿子、一手抓錢袋子,始終堅持蘇區幹部好作風,確立了“立足本土、服務群眾”的服務模式,在紅色金融實踐中不懈奮鬥,鑄就了以對黨忠誠、信念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為民服務、勇於奉獻等為主要內涵的紅色金融精神內涵。植根於紅色金融實踐、孕育在閩西紅土地的紅色金融精神,與蘇區精神一脈相承,成為中國共產黨革命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必將穿越歷史的煙雲而歷久彌新。

  (作者系中共龍巖市委黨史和地方誌研究室副主任)

(摘自《紅色文化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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