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七、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0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384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19年10月12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0年4月7日,本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七、八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1、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2、2020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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