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扶持1.2億元!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醫藥產業創新能力,優化產業結構,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3月底,我市出臺了《亳州市支持藥品研發及生產經營若干政策》,進一步加大對現代中醫藥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最高扶持1.2亿元!

《政策》指出

創新藥(含中藥、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研發,已進入臨床研究階段,承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銷售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本市,按研發費用的50%予以扶持,單個品種扶持總額最高不超過1.2億元

改良型新藥(含中藥、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研發,已進入臨床研究階段,承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銷售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本市,按研發費用的50%予以扶持,單個品種扶持總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同名同方中藥研發,承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銷售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本市,按研發費用的50%予以扶持,單個品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扶持。

通過轉讓方式並在本市註冊生產銷售的優勢藥品,按該品種實際轉讓費用或評估價格的50%給予扶持。

國內獨家代理進口藥品品種,具有明顯臨床優勢和良好的市場前景,其上市許可持有人(或國內被指定的持有人)、銷售總部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本市,給予單個品種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扶持。

對承接市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委託生產的非關聯企業,給予委託品種實際委託加工費2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對市外藥企在亳州設立銷售中心(結算中心),年納稅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自企業運營之日起依照其對地方財政貢獻分檔給予最高不超過80%的扶持。

對企業首次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每個品種給予100萬元扶持;對企業首次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每個品種分別給予50萬元的扶持。

對企業首次進入國家集中帶量採購、省級集中帶量採購的中標成藥品種,每個品種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70萬元的扶持。

最高扶持1.2亿元!

市藥發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於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出臺的《政策》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的內容,結合我市實際,形成政策窪地,提升亳州對於藥企的吸引力。

編輯:丁靜 審校:小璐 審核:鄧傳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