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一男子擾亂脫貧秩序、辱罵工作人員,不拘你法理不容!

紅河縣一男子擾亂脫貧秩序、辱罵工作人員,不拘你法理不容!

國慶節期間,有微友反映微信群、朋友圈有人轉發一視頻,視頻中,一個拍攝視頻的男子對紅河縣石頭寨鄉迷馬莊村進村入戶開展脫貧攻堅的工作人員進行辱罵!紅河縣公安局接到反映後即安排涉事地石頭寨派出所開展核查,同時抽調網安大隊、法制大隊等部門民警前往石頭寨鄉參與指導開展工作。

經查,2019年9月28日,紅河縣石頭寨鄉政府扶貧工作人員到石頭寨村委會迷馬莊村開展精準扶貧工作,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馬某某因對自家房屋未認定為D級危房不滿,就尾隨政府工作人員進行糾纏,再次要求工作人員將其房屋認定為D級危房以達到多獲得扶貧補助金的目的,在其目的未達到後,一直跟隨工作人員到另一戶貧困戶家中,並用手機邊拍攝該貧困戶修繕加固後房屋的部分牆面及屋內情況,邊無理質問工作人員,且辱罵工作人員。稱該貧困戶修繕投入工程量及材料根本達不到投入兩萬元的標準,隨後與政府工作人員發生口頭爭執。隨後,馬某某把該視頻發佈到微信群裡,並用語音要求群裡面的人“大量轉發,給全中國人都看見”。

馬某某所拍攝的視頻斷章取義、惡意引導社會輿論,致使該視頻有不明真相的微友在微信群、朋友圈裡傳播,給當地黨委政府、工作人員及脫貧攻堅工作造成了及其惡劣的負面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紅河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給予馬某某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红河县一男子扰乱脱贫秩序、辱骂工作人员,不拘你法理不容!

據進一步調查,2018年5月3日起,該貧困戶馬某某就數次到石頭寨鄉政府或要求進村工作人員將其危房等級改為D級。但因該馬某某的房屋達不到D級危房的條件,接待的鄉幹部、工作人員向其解釋並做思想開導工作,並推薦其到安徽蕪湖及漳州等地企業務工,希望其通過政府安排勞務輸出等幫扶措施增加收入實現脫貧。但一貫好逸惡勞的馬某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勞務輸出,且一年多來,馬某某不但屢屢拒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幫扶工作,還不時滋擾工作人員在該村的扶貧工作,在已享受該有的醫保等扶貧政策的同時,聲稱從未享受過政府任何政策!

脫貧攻堅工作是當前最重要的一項工作,豈能因一己之私慾而影響按期脫貧出列,謾罵、侮辱工作人員及滋擾脫貧工作秩序,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警方提示: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红河县一男子扰乱脱贫秩序、辱骂工作人员,不拘你法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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