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價商鋪、房產為由詐騙172萬元,玉林“詐姐”落網

以低價商鋪、房產為由詐騙172萬元,玉林“詐姐”落網

4月1日上午,玉州區的張科(化名)到玉林市公安局城站派出所報警稱,其被人以“低價出售房地產”為由,詐騙了現金人民幣172萬元。經調查,確定居住在玉州區某某公館的陳某(女,34歲)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多日布控,4月17日上午,民警在某某公館將陳某抓獲。經審,陳某對詐騙張科172萬元的事實供認不諱。

以低价商铺、房产为由诈骗172万元,玉林“诈姐”落网

經民警初步調查案情如下

以低价商铺、房产为由诈骗172万元,玉林“诈姐”落网

2016年5月初,陳某對朋友梁某謊稱,她有低價鋪面、房子出售,因為是開發商送給領導的,所以比市場價便宜。陳某稱,如果梁某有朋友要買,就和她說。過了幾天,梁某打電話告訴陳某,她有個朋友張科想要買鋪面、房子。

5月底,陳某電話告訴梁某,在江南片區某小區有一套複式樓,交10萬元定金就可以把房拿到手。梁某把信息轉告張科,張科聽後,於5月31日轉賬10萬元給梁某,梁某再轉給陳某。

就這樣,陳某以“出售領導低價房地產”的方式,自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共詐騙了張科172萬元。詐騙所得,用於電商、服裝等生意的投資。之後,張科多次向梁某、陳某兩人追討房產證,陳某一直以“在辦理中”來推託。為了讓張科信以為真,陳某還捏造了兩個領導的名字給張科。張科去相關部門詢問發現,一人子虛烏有,另一人根本不認識陳某。謊言被揭穿後,陳某仍堅持說認識領導,能辦到房產證。在多次被追討後,陳某為了使張科繼續相信她,通過非法的途徑偽造了一個房產證,並通過微信發給張科,但被張科識破。意識到被騙後,張科到城站派出所報案。

目前,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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