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有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出新招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佛山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开展涉疫情法治宣传,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网上帮教考察,真正做到普法教育不掉线,检察关爱不缺位。


防“疫”有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出新招

防“疫”普法不掉线

疫情期间,法治进校园无法如期开展。针对中小学停课不停学、普遍开播网络课程的实际,全市未检部门将普法宣传阵地转移到线上,加强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通过佛山教育平台知识视图网站、PC网络点播、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向广大中小学生送去一系列生动的线上普法内容,让法治宣传“不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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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课普法受众广泛

佛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录制普法网络课程(视频)11集,均被“学习强国”转载,相关做法被高检院肯定,并在广东广电、中国电信IPTV、校园钉钉、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发布,播放量累计突破100万次。

一是筑牢防“疫”普法防线。制作了“防“疫”有法小课堂”上、下集,着重讲解移动散“毒”、抗拒防疫、制假售价、诈骗钱财、哄抬物价、捕食“野味”等几类疫情期间多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对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以“疫情期间如何抵制网络侵害、做好自我保护”为主题制作网课,提高未成年人疫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除此之外,还将防“疫”普法触角延伸到广大市民,依托疫情期间的真实案例,制作了5期战“疫”普法微课,包括“防诈骗,守护好您的钱袋子”“疫情防控期间,慎行慎食”“疫情期间‘买买买’的那些事”“坚守法律底线 维护公共安全”“对暴力伤医说不”,帮助广大市民提高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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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精准普法护航未成年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佛山市未检部门以求极致的工作理念,在疫情期间坚持进行未成年人专项普法。系统分层、精准施教,针对幼儿园、小学、初高中三个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制作以“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为主题的3集“法治云课堂”,增强其防范性侵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该系列网课自3月中旬在多平台上线以来,一周内观看量突破50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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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形式普法寓教于乐

一是漫画普法适应未成年人阅读习惯。制作“醒目仔女”系列漫画“向这9种危害疫情防控的行为说不”,将9种涉疫情违法行为绘制成生动的漫画故事,寓教于乐,帮助同学们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精选10个真实案例,以漫画和音频形式讲解疫情期间诈骗、青少年涉黑恶犯罪、网络侵财、校园暴力犯罪,倡导应安全出行、文明上网及谨慎交友等,帮助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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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微视频普法有的放矢。近期不少中小学生独自在家上网课,接触网络频繁,但未成年人社会阅历浅、防范意识弱,容易上当受骗,未检部门进行“返利圈套、买卖账号、游戏代练等学生在家上网课需提防的诈骗陷阱”专题普法,教同学们如何巧识骗局,号召家长加强网络监管,合理安排孩子学习和游戏时间。此外,制作疫情防控电子宣传册3种,多角度、多层次向未成年人展示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漫画(动漫)、电子宣传手册通过阅读量超过10万次,漫画获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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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考察不缺位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接触不便,佛山市未检部门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积极开展监督考察、跟踪帮教、心理疏导和办案工作,共开展不起诉跟踪回访、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被害人权益保障60余次,做到检察关爱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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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帮教有新招

一是对涉罪未成年人“隔空帮教”不停摆。受疫情影响,对涉罪未成年人“面对面”的传统考察方式难以实现,未检部门及时调整帮教模式,积极开展 “非接触性”监督考察帮教活动。充分运用网络通讯,与社工机构、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络,全面掌握帮教对象日常表现和生活学习情况。开展线上访谈、手工制作、亲子互动、心理疏导等形式多样的居家活动,通过微信向帮教对象发送《疫情当前,这个寒假怎么过?》《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普法手册》,督促帮教对象做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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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检察院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隔空”帮教活动▲

二是对外地考察对象的观护不中断。受疫情影响,20余名外地户籍的考察对象回老家过年后不能及时返回佛山,未检部门通过网络手段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家庭加强管教,要求其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并定期通过微信、邮箱提交思想动态。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对象李某某考察期间表现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返回。检察机关及时进行视频连线,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对考察对象心理健康关注不止步。疫情期间,未成年考察对象小陈长期居家,逐渐产生压抑、焦虑等负面情绪,出现抑郁倾向。未检检察官立即联合心理咨询专家及时进行在线心理疏导并持续跟踪回访,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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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检察院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线上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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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办案解难题

一是运用网络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未成年人梁某某等四人因一时贪念实施了抢劫,事后非常后悔,愿意认罪伏法、赔偿被害人。承办检察官分别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语音文字等方式沟通协调,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四人解除羁押,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定,既补偿了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又给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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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检察院对不起诉对象李某某进行远程视频连线▲

二是在线亲情会见体现司法温度。实施了盗窃行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日常表现不佳,与父母关系疏离,其父亲对监管工作没有信心。对马某某进行远程视频审讯时,检察官特意邀请其父亲参加视频亲情会见,在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父子二人逐渐打开了心扉,马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父亲也表示会创造更好的帮教监护条件,弥补亲情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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