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能一直都錯了,這或許才是《道德經》的思想精髓

我們可能一直都錯了,這或許才是《道德經》的思想精髓

【智】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道德經》

【文】

天道的法則,是養育萬物而無加害之心。聖人的行持,是有所作為而不強爭。

我們可能一直都錯了,這或許才是《道德經》的思想精髓

【習】

老子的思想,一不小心就會變成消極思想的代表,說什麼清靜無為,什麼也不去做。如果老子的思想只是這樣,那它也就不值得流傳兩千多年了。

整部《道德經》也就五千字,可見多麼微言大義。今天分享的這句是《道德經》的最後一句話。既然是最後一句,可見份量一定是很重的,乃至是歸納總結性質的。

我們可能一直都錯了,這或許才是《道德經》的思想精髓

結束的最後四個字是:“為而不爭”,明明是“為”,可為什麼《道德經》會變成普遍理解的無為思想呢?我認為所謂的無為更多的是無爭的意思,是在已有規則的基礎上的“無為而治”,而絕非放任自流什麼都不做。​

為而不爭,那為誰“為”呢?為他人為;不跟誰爭?是“上”不跟“下”爭。因為《道德經》的講述對象是國君,是對一個國家而言的,所以“不爭”更多的是國君不與百姓爭的意思,用在現代就是為官者不與百姓爭、老闆不與員工爭。那爭什麼?爭名、爭利。

有人看到這裡也許就會說了:“我不去爭,那我這輩子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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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首先要弄清楚,雖有“爭取”這個詞,但名和利並不是“爭”來的,而是“為”出來的。名和利是否獲得的關鍵皆在於我們對他人有怎樣的作為。作為是本,而名和利是末,不能本末倒置。對應上一句“天之道,利而不害”也可以清楚:我們要利他而不害他,為他人為而不去爭。那在現實中怎麼體現呢?

你開家小店賣東西,要先令顧客對你的東西和服務滿意,你才能長久獲利;你在公司上班,是你為公司做了什麼、創造了什麼才有那份工資;你創業成功,你做成了大事業,是因為你解決了一個社會需求或問題;你成名(實名而非虛名),是因為你做了讓你得到名譽的事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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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要在這個社會上達到一定地位或取得一定成績,離不開的是我們為他人做了什麼。這就是“為”,也是“利他”的一種體現,而非爭出來的,如果是爭出來的就缺乏基礎。所以老子的思想反而是積極且對社會有正面作用的。他提倡的是一種“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博愛和諧精神,這是一種更高級的社會文明。

《道德經》還有一句:“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大意是: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久存在,是因為它們不為了自己的生存而自然地運行著,所以能夠長久生存。因此,有道的聖人遇事謙退無爭,反而能在眾人之中領先;將自己置於度外,反而能保全自身生存。這不正是因為他無私,所以成就了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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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放於“後”和“外”的位置,即放低自己成全他人,不為自己爭名逐利,這就是無私。正因為無私,正因為處處想著他人,想著自己對他人的價值,所以才成就了自己。

人生就是在成就他人的同時得以成就自己的過程,這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論語》有一句:“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大意是:不要愁得不到職位,該愁自己拿什麼來立在這位上。不要愁沒人知道我,該愁我有什麼可為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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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不愁位子不高,不愁沒人知道我,而只往我自己憑什麼站在更高位子上、憑什麼可為人知道的方向去努力。這些,就是真正的“為”。

總而言之,為他人為,不為自己爭名利,如此才能大有作為,也才能發揮生命最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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