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一村民燒地燒燬鄰居樹木924株

近日,富寧縣森林公安局查處一起森林防火期內違規野外用火、過失引發森林火災案,違法當事人被給予行政處罰。

  3月30日,富寧縣森林公安局接到富寧縣板侖鄉木都村民委下林色小組村民蘭某報警稱:同村小組的村民馬某在本村郎紅地燒甘蔗葉時,燒到我家的杉木林,請富寧縣森林公安局調查處理。接警後,富寧縣森林公安局迅速組織民警前往案發地調查核實。

  經查,馬某於3月7日12時許在下林色小組郎紅地燒自家的甘蔗地時,不慎失火引發森林火災,同時燒燬的還有蘭某家栽種的924株杉木樹。經鑑定,馬某引發火災過火面積5.5畝。馬某在森林防火期內違規野外用火、過失引發森林火災,其行為違反了《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第19條,構成在森林防火期內違規野外用火、過失引發森林火災。富寧縣森林公安局根據《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法對馬某處以1200元的行政罰款,並責成馬某賠償蘭某家被燒燬的杉木損失。

原標題:村民燒地燒燬鄰居樹木924株

審核:字丹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