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丟掉的國旗掉色嚴重 解放路巡防中隊隊員這樣做

2020年4月16日上午10時,鄭州市解放路巡防中隊隊員海彬、趙建偉巡邏至北京華聯南側停車場時,發現在收費崗亭上有一面國旗。

看到有人丟掉的國旗掉色嚴重 解放路巡防中隊隊員這樣做

由於長期沒人管理,國旗掉色、汙損嚴重。兩隊員詢問停車場管理員原因,管理員稱自己剛接手沒多久,具體情況也不清楚。

看到有人丟掉的國旗掉色嚴重 解放路巡防中隊隊員這樣做

為了神聖的國旗不再繼續被風吹雨淋,兩名隊員找來工具將國旗取回、疊好,並移交給解放路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工作人員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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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國旗是國家的象徵,熱愛、尊重國旗,是增強公民國家觀念和愛國主義的具體表現,單位與個人一定要合法合理地使用國旗,使用過後並妥善保護保管,將不再懸掛的國旗好好進行清洗、收藏,防止汙損、破損、褪色。同時,單位與個人不得丟棄國旗、損壞國旗。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任何公民和單位都要按規範升掛國旗,以維護國旗的尊嚴,保管保護好國旗。對隨意損害國旗的人和事,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主動制止,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保護國旗、愛護國旗,捍衛國家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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