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殺”持刀醉酒男,正當防衛又現爭議案


女子“反殺”持刀醉酒男,正當防衛又現爭議案


8月25日,雲南麗江“90後女子帶刀反擊砸門醉酒男”案檢方起訴書曝光。

檢方認為,唐雪與被害人李某湘發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4條,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唐雪行為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事件回顧:

據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永檢公訴刑訴〖2019〗186號)顯示,唐雪出生於1993年3月,身份為務工人員,高中文化。案發前,居住在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委會下街村。

醉酒男名叫李某湘。

今年2月,唐雪路遇醉酒的李某湘,遭其攔車與辱罵。隨後,唐雪與父親唐加勇找李某湘理論。交談過程中,李某湘先踹了唐加勇一腳,三人扭打在一起。最後,李某湘被朋友勸開並帶回家。

李某湘回家後,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對先前事情道歉,並要求唐加勇對自己被打傷的事情給個說法,隨後,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2月9日凌晨1時許,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加勇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的朋友搶走並丟掉。唐雪聽到砸門聲,拿起一把削皮刀和一把水果刀出門查看情況。

兩人再次發生打鬥。最終,唐雪揮舞水果刀,傷及李某湘右胸部升主動脈,致其搶救無效死亡。


女子“反殺”持刀醉酒男,正當防衛又現爭議案


2月10日,唐雪被永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經檢方批准逮捕,目前羈押在麗江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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