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賞析——以身試法

西漢時期,高陽出了一位廉潔奉公的官員,叫王尊。王尊從小失去父親,由他的伯父撫養成人。伯父家裡比較貧窮,王尊每天都要給別人放羊,以此貼補家用。王尊平時最愛讀書,放羊時總要帶些書閱讀。他自學史籍,從書中學到許多刑律知識,漸漸地,他對書上提到的那些秉公執法的官吏十分崇敬,希望自己將來也成為這樣的人。

一天,王尊央求伯父為他在郡的監獄裡謀一份差使,這時王尊才十三歲。伯父聽後驚訝地說:“你還是個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麼能到監獄去做事呢?”王尊說:“孩兒已從書中學到很多,以後再跟獄長多學學,不就行了嗎?”伯父經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便備了禮託人找監獄長說情,監獄長便把王尊當聽差留在身旁使喚。這份不起眼的差使,王尊一干就是幾年。在這期間,他系統地學習了朝廷頒佈的各類刑律,對大漢的律法瞭如指掌。

有一次,王尊隨監獄長去太守府辦事,太守每有問題,王尊都對答如流,沒有絲毫的差錯。太守見他才思不凡,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書方面的事。又過了幾年,王尊辭去了太守府的職務,潛心研讀儒家經典。

多年後,王尊再次踏入仕途。由於他執法嚴正,被逐步提升,當上了縣令,後來又升為安定郡太守。當時,安定郡官場十分混亂,一些官員利用權勢作威作福、欺壓百性。王尊一到那裡,立即整頓吏治,曉示屬縣所有官吏忠於職守,以身作則,並告誡下屬法津無情,不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嘗試法律。郡裡有個屬官心狠手辣,他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百姓對他很是憤恨。孰料,貼出告示後仍不見其改侮,於是王尊把他捉拿歸案,抄出贓銀百萬。這貪官入獄後,沒幾天就一病身亡。接著,王尊又懲辦了一批罪行嚴重而又不思悔改的豪強。這樣一來,安定郡太平起來。

王尊嫉惡如仇,執法如山,受到了百姓的尊敬和愛戴。

——《漢書·王尊傳》

【故事啟示】 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卻可以通過行動轉變自己的命運。家境貧寒的王尊,人窮志不窮,最終自學成才,官居太守,由貧入富。然而,事業如日中天的王尊並沒有受到錢權侵蝕而自甘墮落,他依然保持著廉潔奉公的高貴品質。他重拳整頓吏治,曉示屬縣所有官吏“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面對公然挑釁律法的官員,他剛正不阿,執法如山,將其捉拿歸案。說他是西漢的“黑包公”,一點都不為過。

【成語釋義】 拿身家性命去嘗試法律。

【活用例句】 為了降低合開的賓館的經營成本,他倆不惜~,以偷電來減少每月的費用。

【近義】 違法亂紀、作奸犯科

【反義】 以身作則

成語賞析——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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