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实告知,带病投保,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

疫情下,普罗大众的保险意识急速提升,最近很多人过来咨询我保险的事,其中大家普遍问到自己有一些疾病,如果买保险,保险公司以后会不会赔?


不如实告知,带病投保,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


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和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享


自己身体有疾病可以买保险吗?


答案是:可以!但是需要如实告知!


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很希望自己的客户在购买保险时都是健康的,这意味着客户质量优质,后期出险率低,利润高


但是现实是不可能的,如果标准如此严格的话,保险公司会丧失很多客户


所以保险公司对投保客户的疾病是有容忍度的,通过自己的风险评估和精算系统对带病投保的客户进行分类,也就是下面说的几种方法


保险公司对于带病投保的处理办法


1、正常承保


通过客户的健康告知,客户如果曾经或者现在还存在的疾病对未来出险概率提高基本没有影响的话,那保险公司会正常承保


2、加费承保


如果已有病史会对未来罹患重疾有较大的影响但又还在接受范围内,那保险公司也不会直接拒绝,一般会通过加费的形式来接受承保,费用增加一般为20%以内


比如乙肝小三阳,有部分保险公司愿意加费承保,那假如未来客户罹患肝癌,保险公司也是要正常赔付的、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承保结果。


3、责任免除


一般是人体某一器官罹患重疾的风险很大,但其他的器官还好,比如我们常见的乳腺结节三级、甲状腺结节三级在投保重疾时,大部分保险公司除外这两个器官承保的结果。


在未来,如果这个客户得了乳腺癌或者甲状腺癌,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险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


4、延期承保


也就是说客户目前的健康情况不明朗,或者某些指标处于拒保的边缘,但由于是可逆的,所以决定再给点时间,待明确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这是仅此于直接拒保的承保结果


5、拒绝承保


保险公司在核实了提交的资料后发现风险超过了公司的承受范围,这时就会拒保


什么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在投保人身险的时候,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告知形式就是填写保单中的健康调查问卷),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


如实告知后,如发生保险事故,你占据主动,保险公司不得再以你投保时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赔偿。未如实告知,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占据主动,保险公司可以以你隐瞒了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了保险公司作出的承保决定,从而拒绝赔偿,且不退还已交保费。


隐瞒疾病投保只要超过两年 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很多人常说:根据不可抗辩条款,带病投保只要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赔,放心吧~


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这完全是对该条款的误读

我们来看看不可抗辩条款真正的含义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法》第十六条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咋看之下,貌似是写了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不得解除合同,且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是有前提的,简单来说,对以上条款解读主要如下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法律解读:


1. 投保人应该遵守如实告知义务;


2. 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已经成立两年以上的合同;


3. 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承担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4. 两年内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视投保人是否为故意确认是否退还保险费。


5.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诞生后,保险公司通常在保险合同中将保险责任约定为“初次罹患”的疾病,也就是说即使过了两年,如果是带病投保依旧有可能不赔


2年的不可抗辩期是《保险法》规定的,为了保护投保人,但这并不是鼓励带病投保。


很明显,患病的要求一定是生效后首次发病,即使隐瞒投保,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就诊记录,病例资料的归档已经很OK,2年后也会因为不是生效后首次发病、不符合理赔要求而被拒绝赔付。


买保险是为了转移或分散风险,买一份保险,如果还要担心以后保险公司赔不赔,有何意义?买了与不买,有什么区别呢?真到了患病时哪怕法理上有同情分加,但拖着病躯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会有多累


不如实告知,带病投保,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

今日总结


讲了这么多,大家应该已经了解,带病投保是可以的,但是要「如实告知」。

在购买保险时,如果不想给未来的理赔埋下隐患,对过往的病史一定要做到「如实告知」。

也希望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要听信某些不负责任代理人的“传言”,曲解「不可抗辩条款」的真实内容,认为即使不如实告知,投保两年之内保险公司未能查证投保人的过往病史,就必须赔偿。

如果不进行如实告知,虽然是成功投保了,但留下的所有隐患都是投保人自己的。


公众号:圆桌探险,暨南大学,曾任职外资银行零售业务主任,现明亚保险经纪人

我们明亚保险经纪总监团队2016年成立,目前成员超600人,拥有北大、中大、华南理工法学、医学、心理学等硕士、博士背景,98%本科学历及以上,拥有最专业的保险知识培训体系,团队全国业绩第一。坚持输出,不断学习,做一个有温度的保险经纪人,欢迎加入和咨询,可关注公众号:圆桌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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