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霖:從《五帝本紀》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一、太史公的自我期許

《史記》原名《太史公》書,[1]是司馬談、司馬遷父子兩人的作品。[2]《史記》不是一部合乎今日標準的“歷史書”,雖然它在客觀上為我們提供了史料,但太史公寫作《史記》的目的不是敘述歷史。《史記》“述往事”,是為了“思來者”,追尋某種意義,“述往事”是“思來者”的手段,也是載體。一如司馬遷在《自序》中引用董仲舒所說孔子作《春秋》的目的:“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春秋》表面上只是述“行事”,而孔子所作“空言”恰在其中。太史公的思想和主張(作),也蘊涵在《史記》對古今史事的敘述中(述)。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從司馬談到司馬遷,都有一種“述作”的使命感。《自序》司馬談臨終前執遷手而泣曰:

夫天下稱誦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風,達太王、王季之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后稷也。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

司馬談認為周公的偉大在於歌頌前人功德,孔子的偉大亦在於編修以舊聞為載體的“六經”。

司馬遷當仁不讓,自詡為繼承周公、孔子的人: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而司馬遷繼承孔子的方式,是希望通過寫作《太史公》書來繼承孔子所作《春秋》,孔子編修的“六經”是其重要依據。可以說,繼《春秋》,是太史公的自我期許。

就像孔子自稱“述而不作”一樣,司馬遷也矢口否認自己要“作”一部類似《春秋》的書,稱自己只是“述故事”,“非所謂作也”。然而實際上,《史記》全書引用和比附《春秋》之處比比皆是,[3]何況《自序》下文立即自道《太史公》書記事的起訖:

於是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

“麟止”正是比附《春秋》絕筆。

有趣的是,對於《史記》記事的上限,司馬遷為何不效法他認為是孔子所編籑的《尚書》,始自“陶唐”,[4]而一定要“自黃帝始”?這是我們閱讀《五帝本紀》時,需要始終思索的問題。

二、五帝人選的取材

《史記》的篇目次序往往有一番用意。太史公把《五帝本紀》置於首篇,把黃帝冠於五帝之首,其中的深意值得發掘。從其所“述”發掘其所“作”,是一件困難的事。必須兼具“好學”、“深思”的品質,若“寡聞”、“淺見”則不得“心知其意”。[5]要理解太史公,必須好學博聞,掌握比《史記》更豐富的信息。本文正是通過史源學的方法,意即分析《史記》面對豐富而蕪雜的“六經異傳”和“百家雜語”(材料),[6]作了怎樣的取捨和裁斷(取、裁),從而發掘太史公的思想和主張(作)。

《五帝本紀》中的五帝是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這一組五帝人選,在太史公的時代並不是唯一的選擇。比如收入《禮記》的《月令》,所載五帝是太昊(伏羲)、炎帝(神農)、黃帝、少昊(摯)和顓頊,《繫辭》記載的五位上古聖王是伏羲、神農、黃帝、唐堯、虞舜。太史公為什麼不選擇《月令》或《繫辭》的五帝版本,而選定了目前這一組五帝,他的文獻依據是什麼?

太史公在《五帝本紀》讚語中,對史源有明確表述:

太史公曰: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孔子所傳《宰予問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傳。餘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於海,南浮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帝、堯、舜之處,風教固殊焉,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予觀《春秋》、《國語》,其發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顧弟弗深考,其所表見皆不虛。《書》缺有間矣,其軼乃時時見於他說。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餘並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

太史公指出除《尚書》以外,《五帝德》和《帝系》是《五帝本紀》最重要的史源。至於為什麼相信後來收入《大戴禮記》的《五帝德》和《帝系》,太史公給出的理由有三:第一,認為這兩篇文獻是孔子所傳。第二,實地考察相傳為黃帝、堯、舜活動的區域,與這兩篇文獻有相合之處。第三,可與《左傳》、《國語》相發明。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史記》五帝取材於《五帝德》和《帝系》,然而太史公給出的解釋並不能解決我們對於五帝人選的疑惑。如果說《五帝德》、《帝系》與孔子有關,雖然這並非儒家的共識(“儒者或不傳”),可是太史公同樣認為《繫辭》與孔子有關,[7]為何不取《繫辭》五帝?此其一。太史公實地考察了黃帝、堯、舜的遺蹟,為什麼不考察顓頊和帝嚳的遺蹟?[8]而《史記》五帝人選的特殊之處,除了以黃帝為始,主要就在於顓頊和帝嚳,黃帝、堯、舜作為五帝則爭議不大。此其二。《史記》五帝並非《五帝德》和《帝系》專有,先秦文獻如《國語·魯語下》、《呂氏春秋·尊師》、《管子·封禪》也將黃帝、顓頊、帝嚳、堯、舜並舉,[9]唐人所見《世本》五帝原亦如此,[10]太史公為何重點談《五帝德》、《帝系》,《國語》只處於從屬地位,且未及《世本》、《管子》?此其三。[11]由此我們認為,太史公看重《五帝德》和《帝系》,不是因為它們提供了更可信的五帝人選,而是因為它們賦予了五帝某些特質。

三、對《帝系》的吸收

與《月令》、《繫辭》、《呂氏春秋·尊師》等文獻中的五帝相比,《五帝德》、《帝系》最明顯的特點是,以黃帝為始。更重要的是,在《五帝德》尤其是《帝系》中,五帝中的後四帝,乃至夏、商、週三代的始祖禹、契和后稷,全是黃帝的子孫。

建構遠古帝王之間的血緣關係,並不是《五帝德》和《帝系》的獨創。比如《國語·晉語四》即談到“昔少典取於有蟜氏,生黃帝、炎帝”。但是《五帝德》尤其是《帝系》,首次建構了一整套由五帝至三代的血緣譜系,使五帝同源,三代一系,皆出於黃帝。比如舜的出身,《孟子》只說“舜發於畎畝之中”,本來是匹夫,父親是瞽叟,並未指出瞽叟以上的血統。而《帝系》把舜的血統清清楚楚地追溯到顓頊乃至黃帝。《史記》全盤吸收了這套尚未成為共識的血緣系統,記載於《五帝》和《夏》、《殷》、《周本紀》及《三代世表》等篇,深刻地影響了此後兩千年的文明認同。尤其是作為十表之首的《三代世表》,所以將五帝、三代帝系集於一表,並巧妙地採用“旁行斜上”的體裁,正是出於對這一譜系的完整呈現。[12]

為了維護這一血緣譜系,《史記》對它可能引起的質疑加以解釋甚至彌縫,在此聊舉三處。帝嚳是顓頊的侄子,何以繼顓頊之後為帝,《五帝本紀》解釋說帝嚳的父祖玄囂、蟜極“皆不得在位”。此其一。對於舜的出身,《五帝本紀》解釋說舜的祖先從顓頊之子窮蟬以下,“皆微為庶人”。此其二。同為帝嚳之子,堯何以成為五帝之一,而摯不列入五帝。《五帝本紀》說:

帝嚳崩,而摯代立。帝摯立,不善,崩,而弟放勳立,是為帝堯。

摯是堯的哥哥,理應繼立為帝,[13]此處卻說他“代立”。“代立”一詞在《史記》中多次出現,我們把它視為一種太史公“書法”,在這裡指摯作為帝是“不善”的,[14]不稱其位,所以不能列入五帝。此其三。反觀前兩處“不得在位”和“微為庶人”,措辭也是有微意的。前者暗示帝嚳有“在位”的合理性,後者告訴我們舜這一支早已是匹夫了,因而用語有別。我們認為以上三處細節,都是太史公對《帝系》五帝、三代血緣系統的辯護,而未必有史料上的依據。

《史記》堅持這一套宏大的血緣譜系,認為五帝、三代血緣出於黃帝,這無疑是《史記》記事以黃帝為始的重要原因。至於五帝人選是否有顓頊、帝嚳,可能只是這一血緣譜系的副產品而已。

對古人而言,五帝人選相當於歷史事實。然而太史公裁斷這一史實所依據的,並非材料的客觀性,而是自己心中的準則。太史公為何對五帝、三代的血緣譜系情有獨鍾?為了回答這一問題,我們需要關注五帝事蹟乃至整部《史記》。

四、對《五帝德》的增刪

《五帝本紀》記述黃帝、顓頊、帝嚳的事蹟(述),主要取材於《五帝德》(取)。但二者並不完全一致。太史公刪削和增添的一些內容(裁),可能包含了他的思想和主張(作)。

需要說明的是,太史公看到的典籍內容與今本一定有所不同。我們利用現存典籍分析《史記》取裁,只能作有限度的討論。然而當《史記》與今本典籍的若干差別都不約而同地指向同一問題時,應承認該問題確實在太史公的考慮之中。

(一)人帝

今本《五帝德》記載黃帝“乘龍扆雲”,[15]顓頊“乘龍而至四海”,帝嚳“春夏乘龍,秋冬乘馬”,而這些神異的事蹟都被《五帝本紀》刪去。太史公似乎在向讀者強調,黃帝、顓頊、帝嚳等五帝,都是人帝。雖然《五帝德》本來就認為黃帝更近於人,[16]太史公仍然刪去了可能引起誤會的內容。

與此相關,《五帝德》含混交代黃帝壽命大約是一百歲,而《五帝本紀》明確記載了黃帝的死,說“黃帝崩,葬橋山”,最終如其他常人一樣死去,埋葬在了一個確定的地點。[17]

與《五帝本紀》塑造的黃帝形象形成強烈反差的,是《封禪書》方術之士口中的黃帝。前者是人,後者是仙,是不死的。[18]漢武帝所以汲汲於封禪,其目的之一即在於長生不死。為了達成封禪的條件,武帝刻意營造太平盛世。而在這種虛假的繁榮背後,民生凋敝,盜賊蜂起。[19]武帝太初改元詔更是直言“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20]似乎有鑑於此,太史公著意在全書首篇,塑造黃帝作為人帝的形象。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五帝本紀》讚語說:“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太史公寫作《五帝本紀》時,面對五花八門的黃帝故事,如何取捨和裁斷?其標準不可能是純粹客觀的,一定寄託了太史公的理想,而其理想正具有現實指向。司馬遷所謂“上記軒轅,下至於茲”,[21]所謂“通古今之變”,[22]《史記》中的“古”往往與“今”相呼應。此類微義,非“好學深思”的“聖人君子”不得“心知其意”。[23]在此意義上,《史記》與《春秋》一脈相承。

(二)戰爭

《五帝本紀》所載顓頊、帝嚳事蹟,主要來自《五帝德》。而黃帝事蹟,有相當一部分內容不見於今本《五帝德》。最引人注目的,是開篇對戰爭的敘述:

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徵。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徵不享,諸侯鹹來賓從。而蚩尤最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鹹歸軒轅。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藝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志。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禽殺蚩尤。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徵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

除了“治五氣”至“然後得其志”,其餘均非今本《五帝德》所有。

《史記》作為一部崇尚“六經”、自命繼《春秋》的書,竟然以戰爭轟轟烈烈地拉開了全書的序幕。《五帝本紀》記述黃帝發動戰爭,達四處之多,只有第二處阪泉之戰沿用了《五帝德》。綜觀全段,黃帝開戰的次序值得玩味。先是針對不服從當今天子炎帝的諸侯用兵,致使諸侯賓從炎帝。需要注意的是,“神農氏世衰”中的“世”,指的是王朝、家族的衰落,而不單指炎帝這一任統治者。這次戰爭好比在王室衰微的東周,伯主作為諸侯之長,尊奉周天子,主持秩序。

其次對失去諸侯擁戴的炎帝發動阪泉之戰,結束了業已衰落的神農氏的統治。此次戰爭,或可類比秦滅周。

接下來的涿鹿之戰始針對蚩尤。上文說“蚩尤最為暴”,此處又說“蚩尤作亂,不用帝命”,並非贅餘。阪泉之戰以前,蚩尤不服從的是炎帝。阪泉之戰以後,神農氏的統治告終,蚩尤作亂,軒轅責無旁貸。這裡的“帝命”,應指黃帝,下文對軒轅的稱謂即已變為“黃帝”。打敗“不用帝命”的諸侯蚩尤之後,黃帝受到所有諸侯的擁戴,無論實質上還是名義上,都成為了獨一無二的天子。此次戰爭,與楚漢戰爭有類似之處。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黃帝最終成為天子,建立新王朝(有熊),此後的戰爭,是為了征討不服。類似漢高祖對異姓諸侯王的戰爭。

這些對戰爭的敘述,反覆提及“諸侯”。根據今天的歷史研究,諸侯“賓從”和貢“享”天子,是西周封建乃至秦漢大一統王朝的產物,炎黃時代的國家形態絕非如此。《史記》的類似記述,是將太史公當代的制度和文化套用在了古代,違背了歷史事實。雖然太史公對古史的認識存在這樣的侷限,但並不妨礙我們解讀太史公的意圖。我們認為,用諸侯的歸附和離散來表達民心所向甚至天命去就,[24]是遍佈《史記》全書的一種“書法”。在阪泉之戰前,“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鹹歸軒轅”,意味著天命已在軒轅而不在神農氏,“軒轅乃修德振兵”,這與《史記》記述桀、紂末年的情形如出一轍。[25]涿鹿之戰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始踐帝位。

《史記》對黃帝用兵、湯武革命直至秦崩楚亡的易代戰爭,相關敘述都帶有天命論的色彩,即所謂“易姓受命”,甚至秦滅周、統一六國亦然。[26]太史公認為得以結束舊王朝、創立新王朝的戰爭,是正義的,是順應天命的。他在《律書》中指出:

兵者,聖人所以討強暴,平亂世,夷險阻,救危殆(中略)。昔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平水害;[27]成湯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亂。遞興遞廢,勝者用事,所受於天也。

需注意此處的“勝者用事”,帶有五德終始的色彩,並非“勝者為王”之意。

從《史記》戰國秦漢部分看來,太史公抱持一種“逆取順守”的理念,守成要用文治,但易姓換代,勢必要通過轟轟烈烈的戰爭才能迎來新的時代,就像漢高祖所做的那樣。

湯武革命、易代戰爭在《孟子》中已有很多討論,到了太史公的時代,卻成為一個敏感話題。原來在漢景帝時,儒家《詩》學宗師轅固生與道家黃生,[28]爭論湯武是受命還是臣弒君。處於下風的轅固生最後抬出了高皇帝,惹得景帝禁言,“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29]太史公無疑是贊成轅固生的,轅固生所說:

夫桀紂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湯武與天下之心而誅桀紂,桀紂之民不為之使而歸湯武,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

與《孟子》一脈相承。太史公也將這種論調,具體地落實到全書的易代戰爭中。比《孟子》走得更遠的是,《孟子·盡心下》說武王伐紂“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認為《尚書·武成》的血腥記載於理不合。而《史記》完全不迴避對武王斬紂的記述,後來遭致極多非議。大約在太史公看來,從黃帝、湯武至劉邦這些受命帝王,不應以常人的道德倫理來衡量。《五帝本紀》開篇即不滿足於《五帝德》等文獻中既有的黃帝形象,著意通過繁複而周密的戰爭敘述,重塑黃帝的偉大形象,突出易代戰爭的正當性。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然而與其他朝代鼎革不同的是,舜、禹之間易代,乃是通過禪讓而非戰爭,我們應如何認識夏的建立?同時,五帝易代,均為和平過渡,也不是通過戰爭,[30]是否意味著太史公將五帝視為同一王朝?要回答這些問題,應先釐清“易姓受命”在《史記》中的意涵。下面我們通過《五帝本紀》對姓和國號的論述,推測“姓”在王朝更迭中可能具有的意義;再通過《史記》對《尚書》、《孟子》禪讓故事的取裁,觀察太史公的“受命”理論。

五、對《國語》的化用

(一)同姓則同德

《五帝本紀》末尾有一段關於姓和國號的論述:

自黃帝至舜、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以章明德。故黃帝為有熊,帝顓頊為高陽,帝嚳為高辛,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虞。帝禹為夏後而別氏,姓姒氏。契為商,姓子氏。棄為周,姓姬氏。

此處將夏後、商、週三代與五帝的有熊、高陽、高辛、陶唐、有虞一樣,都視為“國號”,可知在太史公看來,五帝像三代一樣,是五代王朝。同時,太史公認為五帝和禹皆為同姓(公孫),禹建立夏朝後改姓,三代異姓。

本文無意根據今天學界對姓氏的研究,糾正太史公在對歷史事實的敘述中存在的偏差,我們關注的是太史公為姓賦予的意涵。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太史公對五帝及禹的姓及國號的特殊看法,與《五帝本紀》敘述這六代王朝更迭時均未發生易代戰爭冥合。我們大膽推測,太史公認為只有在“易姓”受命的改朝換代中,戰爭才是必要的。而這一理論的來源,似乎是《國語》。

《五帝本紀》中有一句著名的話,學者常常用來討論姓的起源:

黃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

這句話出自《國語·晉語四》。今本《國語》原文作:

司空季子曰:“同姓為兄弟。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陽與夷鼓皆為己姓。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氏之甥也。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子別為十二姓。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故皆為姬姓。同德之難也如是。昔少典取於有蟜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二帝用師以相濟也,異德之故也。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敬也(下略)。”

司空季子這番話的落腳點是同姓不婚、異姓則可以通婚,以此來說服晉公子重耳娶晉懷公的前妻、秦宗室女懷嬴。對比《五帝本紀》對姓的論述,實與司空季子的言論有很多出入。差別較大的如司空季子說黃帝和炎帝是親兄弟,黃帝是姬姓。而《五帝本紀》黃帝姓公孫,“神農氏世衰”,意味著炎帝與黃帝屬於不同的家族,不可能是兄弟。

小有異同的,比如司空季子說黃帝之子只有青陽和蒼林氏兩人與黃帝同姓。關於黃帝之子,《五帝本紀》承襲《五帝德》和《帝系》,只提到了玄囂和昌意兩人,後四帝及三代始祖,全是玄囂、昌意這兩支的子孫。《五帝德》和《帝系》未明言五帝的姓,《五帝本紀》既然說從黃帝到舜、禹同姓,那麼玄囂和昌意也應該與黃帝同姓。《五帝本紀》又說玄囂就是青陽,正好與《國語》相合,而昌意則與《國語》蒼林有所不同。[31]

《五帝本紀》跟《國語》的相同之處,看起來只有“黃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是完全一致的。然而如果我們暫時擱置黃帝姓什麼、黃帝的兒子姓什麼這類事實判斷,思考太史公和司空季子認為“姓”意味著什麼,那麼二者似乎尚有更深層的共通之處。司空季子說“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並認為炎、黃開戰與異姓異德有很大關係,“姓”可以對現實產生如此重要的影響。《史記》全書記載的“易姓受命”,無一例外地伴隨著戰爭,正與“異姓則異德”相合;而從黃帝至禹,按照太史公對其國號和姓的論述,屬於同姓易代,則是和平交接,正與“同姓則同德”相合。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五帝本紀》讚語說《國語》“發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顧弟弗深考,其所表見皆不虛”。“弗深考”者,大約是指黃帝姓什麼、黃帝與炎帝有無血緣關係這類具體的事實判斷,與太史公的判斷不符。能夠“發明”《五帝德》、《帝系》和“表見不虛”的,除了《魯語下》提及的五帝人選,以及《國語》中其他一些關於上古帝系、族姓的論述與太史公的判斷相符者,[32]“同姓則同德”、“異姓則異德”的理論,亦當在太史公的考慮之中。

(二)旁證:易姓受命與改正朔

我們還可以從正朔的角度,為“同姓則同德”提供一個有力的旁證。《曆書》說: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順承厥意。

似乎在說只有“易姓”的王朝更迭,才改正朔。

《史記》全書確實貫徹了這一理論。《五帝本紀》記載黃帝“迎日推策”,《曆書》說“昔自在古,歷建正作於孟春”,又說“神農以前尚矣,蓋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於是(中略)各司其序,不相亂也”。太史公可以追溯的最早的歷法是黃帝建立的,宜以孟春一月為歲首,即所謂夏正。《五帝本紀》備載帝堯“敬授民時”,亦與曆法有關,而在《曆書》的敘述中,顓頊命重黎、堯立羲和兩事,都是對黃帝所建秩序的恢復,而非改歷。《曆書》又說堯禪舜、舜禪禹,皆申誡“天之歷數在爾躬”,乃是強調曆法。玩《曆書》文意,“歷數”應是堯傳給舜,舜傳給禹的,並未新建,《五帝》、《夏本紀》亦未載舜、禹修歷之事。[33]所以《曆書》提出: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

中國文明只應交替使用三正。太史公大約認為,黃帝至夏六代均建寅,商、周則因易姓受命而改正朔,秦、漢易姓受命,亦當改用三正之一。[34]

太史公的這一理論,背後有經學家對於五帝是否改正的分歧。一說認為:“惟殷周改正,易民視聽,自夏已上皆以建寅為正。”[35]一說認為:“帝王易代,莫不改正。堯正建醜,舜正建子。此時未改堯正,故云‘正月上日’;即位乃改堯正,故云‘月正元日’。”[36]雖然我們見到的兩說都晚於太史公,但《曆書》所述與前說若合符節,而《五帝本紀》刪去其史源《尚書》堯死後“月正元日,舜格於文祖”的記述,又恰與後說針鋒相對,由此可以斷定,這兩種《尚書》經說由來已久,是太史公“厥協六經異傳”的內容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較之可能是《曆書》史源的《誥志》和《國語》“絕地天通”條,《曆書》改《大戴禮記·誥志》“虞夏之歷”為“昔自在古”,並新增“蓋黃帝考定星曆”云云,從而令《誥志》“歷建正作於孟春”和《國語·楚語》顓頊命重黎“絕地天通”,得以巧妙地上溯至黃帝。《曆書》對《誥志》和《國語·楚語》的綴合與加工,似乎正是太史公對黃帝至夏均建寅的辯護。

至此,我們發現了《史記》中易姓受命與改正朔的相關性。其邏輯正與易姓受命和戰爭的相關性一致。意即易姓受命,必然伴隨著流血戰爭;異姓王朝建立之初,一定要改正朔,才能順承天意。同姓受命,則是和平交接;同姓王朝建立,當沿襲前朝正朔。這正與《國語》“同姓則同德”、“異姓則異德”相合。

(三)五帝、三代帝系建構的深意

《史記》五帝三代的帝系、血緣、國號、姓、曆法,共同營造了一個互相聯繫的理論體系。《史記》所以堅持五帝三代同出黃帝,所以認為黃帝至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所以認為易姓受命始改正朔,這些看似怪異的論調,其深意可能在於,太史公試圖對黃帝以降的所有王朝更迭,獲得一以貫之的認識。

既有的五帝史料誠然劃定了敘事的界限,使太史公不得無中生有、信口雌黃,但太史公仍然擁有相當程度的自主性,對文獻施以有傾向、有目的的取裁是,[37]。明乎此,我們有望對《史記》的記載獲得更豐富的理解。比如《五帝本紀》謂禹本來與五帝同姓、建立夏朝後改姓,或可視為太史公針對各項“史實”與諸條“理論”可能引起的矛盾,而使夏姓這一“史實”遷就“理論”和其他“史實”的彌縫工作。

鄙見容易引發的一個質疑是:舜、禹和平交接乃是由於禪讓,與同姓異姓無涉。然而我們回到《史記》自身的脈絡,會發現:政權能否成功交接,決定因素並非禪讓還是世襲,而在於是否得天命。禪讓應在受命的框架下加以認識。下面,我們主要通過《五帝本紀》及《夏本紀》中堯舜、舜禹以及禹啟的政權交接,觀察太史公的受命理論。

六、對《尚書》和《孟子》的拼接

關於歷史上的“舜禹之事”,太史公一定看過很多“百家雜語”,例如《韓非子》“舜逼堯,禹逼舜”及“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一類的記載,但《史記》全未採信。

《五帝本紀》堯、舜事蹟主要取材於《尚書·堯典》和《孟子·萬章上》。《史記》記載堯在位時,舜得到四嶽的舉薦,並完美地通過了各種考驗,堯對舜說“女登帝位”,欲禪於舜,這時舜是推讓的,“讓於德不懌”。[38]《史記》的這些敘述全部本自《尚書》。此後“正月上日,舜受終於文祖”,舜的身份發生了什麼變化呢?《史記》加入了《尚書》原文沒有的內容:

於是帝堯老,命舜攝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

這句話有兩層意涵。首先,舜還不是真天子,是暫時做代理天子。其次,舜是不是可以繼位為真天子,不是堯個人能決定的,要看天命。

這兩點在《史記》中非常重要,不僅在堯舜禪讓、舜禹禪讓、禹禪益而啟繼這三個事件中一以貫之,還影響到太史公對其他一些重大問題的敘述。[39]其實這兩點都本自《孟子·萬章上》:

鹹丘蒙問曰:“(中略)舜南面而立,堯帥諸侯北面而朝之(中略)。”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堯老而舜攝也。(中略)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曰:“天與之。(中略)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中略)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中略)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

尤其是“萬章曰”這一段,基本全為《五帝本紀》吸收。而在《尚書》經文中並不具備這些內容,[40]可以說是孟子的《尚書》學說。

《孟子》說“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史記》雖未出現這句話,實際上秉承了這一精神。堯雖然屬意於舜,但最後使舜踐祚為天子的不是堯,是天。天意又從何得知呢?這是貫穿《史記》始終的一個問題。《五帝本紀》在此與《孟子》完全一致,是通過諸侯的歸附等現象來體現天命所屬的。舜得天命,所以才能踐天子位。舜禹禪讓亦與此如出一轍。

李霖:从《五帝本纪》取裁看太史公之述作

可是後來禹禪益未成,啟繼禹為天子。這說明人類歷史從“公天下”墮落為“家天下”了嗎?《史記》中完全沒有這種論調。[41]《夏本紀》用“諸侯皆去益而朝啟”來體現天命在啟不在益,此即《孟子》所謂“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啟繼禹,與堯舜、舜禹禪讓的機理並無二致,起決定作用的是天命。

啟得天命,還可以從太史公對《尚書·甘誓》的述作中得到印證。《夏本紀》敘述啟即位後:

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於甘。將戰,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啟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共行天之罰(中略)。用命,賞於祖;不用命,僇於社,予則帑僇女。”遂滅有扈氏。天下鹹朝。

從“大戰於甘”到“予則帑僇女”與《甘誓》內容相同。然而《甘誓》本文並未交代是誰向有扈氏開戰。《墨子》、《莊子》、《呂氏春秋》以及劉向《說苑》認為《甘誓》是禹所作。《史記》認為啟作,乃是依據《尚書序》。《書序》原作“啟與有扈戰於甘之野,作《甘誓》”。《史記》承襲此說,並進一步認為開戰的原因就是“有扈氏不服”,質疑啟的王位合法性。那麼《甘誓》“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共行天之罰”,在這一語境下就成為有扈氏違背天意,啟要代天去懲罰他。如果說這還只是啟的一面之詞,那麼最後《史記》新增的“天下鹹朝”,恰恰表明在太史公看來,啟是得民心、得天命的。

對於禪讓和世襲的優劣,《孟子·萬章上》講得非常明白:

孔子曰:“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

《史記》秉承了這一精神,並不鼓吹禪讓。無論禪讓還是世襲,都不能脫離天命孤立看待。

一個明顯的例證是,在孟子的時代,燕國上演了活生生的禪讓,燕王噲把王位禪讓給相國子之。《燕世家》記述當時的情景:

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為臣,國事皆決於子之。

《六國年表》說“君讓其臣子之國,顧為臣”。其他很多世家、列傳也有類似的敘述,強調君臣綱紀的顛覆。《燕世家》更是把燕噲禪讓的動機說成是受了蘇代和鹿毛壽的蠱惑。甚至還說:

孟軻謂齊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

太史公對燕噲禪讓的完全否定,溢於言表。

《史記》對此的記述誠然與《孟子·公孫丑下》有不少出入,其思想和主張卻是相通的。《史記》批評燕國昔日的國君變為臣下,正是前引《孟子·萬章上》中“齊東野人”對堯、舜禪讓的認識水平。更重要的是,《孟子》說“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同理,國君也不能僅憑個人意願把君位指派給人。王位、君位不是任何個人的私產。

那麼繼體之君應如何確定?《史記》全書推崇嫡長子繼承製,[42]似乎就是把血統視為一種天意。倘若太子缺席,諸侯或國人的意向則變得更加重要。

結語

通過觀察《五帝本紀》對《五帝德》、《帝系》、《國語》、《尚書》等主要史源的取捨和裁斷,可知《五帝本紀》凝結了太史公對一些重大問題的思考,這些思考或多或少指向一個問題:王朝更迭。這也是貫穿《史記》全書的問題。舊王朝何以失天命,新王朝何以得天命,新王朝的歷史定位是什麼。這是太史公究天人、通古今,竭力思考的問題。

《史記》記事始於黃帝,既非唐堯,[43]也非三皇。[44]太史公追求的既不是現成的信史,也不是單純的古老。太史公看重的應是黃帝的典範意義。黃帝憑人力獲天命,用戰爭創立異姓王朝,繼而衍生五帝、三代。黃帝是太史公及後世的“聖人君子”,認識漢家從何而來時,沿秦、周而上,能追溯到的最悠久、最具典範意義的王朝開創者。

本文原載《文史》2020年第1輯(總第13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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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史公自序》謂“為太史公書。”《漢書·藝文志》著錄為“太史公百三十篇”。兩相參照,我們傾向於認為書名原作“太史公”。為了兼顧學界的習慣,本文統一標作“《太史公》書”。

[2] 本文在不區分司馬談和司馬遷時,統稱作者為太史公。

[3] 另一方面,太史公的見解與《春秋》不盡相同,否則何必另作《太史公》書。

[4] 據《五帝本紀》讚語,太史公應認為“《尚書》獨載堯以來”是“《書》缺有間”造成的。

[5] 見下引《五帝本紀》讚語。

[6] 《太史公自序》雲:“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

[7] 見《孔子世家》。

[8] 今本《五帝德》載有顓頊的活動範圍。

[9] 《封禪書》“管仲曰”云云歷舉十二位曾事封禪的古代帝王,司馬貞《索隱》雲“今《管子書》其《封禪篇》亡”,意即《史記》此處取材於《管子·封禪篇》。孔穎達《禮記正義·王制》引述《管子》雲:“無懷氏封泰山,伏犧、神農、少皞、黃帝、顓頊、帝嚳、帝堯、舜、禹、湯、周成王皆封泰山。”所引正與《封禪書》相近。

[10]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雲“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禮》,以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為五帝”,又云孫氏注《世本》“以伏犧、神農、黃帝為三皇,少昊、顓頊、高辛、唐、虞為五帝。”《世本》已佚,王謨等人輯本或將黃帝列入三皇,是從孫氏注,非《世本》原貌。

[11] 更有甚者,《史記·曆書》所言上古帝王無帝嚳,有少皞,似與《五帝本紀》自相矛盾。究其原因,少皞乃沿襲《曆書》此處的史源《國語·楚語》所述“絕地天通”事,與《五帝本紀》的五帝人選,並非同一系統。

[12] 《三代世表》的體裁,參趙益《〈史記·三代世表〉“斜上”考》,《文獻》2012年第4期。

[13] 《史記》全書流露一種傾向,認為嫡長子繼承製是自古就有的制度。

[14] 《史記索隱》雲:“古本作‘不著’,(中略)俗本作‘不善’,不善謂微弱,不著猶不著名。”

[15] 《五帝本紀》不取《五帝德》黃帝“乘龍扆雲”,而補入《左傳》黃帝官名以雲命、為雲師的記載。學者解釋《五帝德》的“扆雲”,一說駕馭雲,一說如《左傳》以雲紀事。

[16] 《大戴禮記·五帝德》宰我問孔子“黃帝三百年,請問黃帝者人邪?抑非人邪?”孔子回答:“夫黃帝尚矣,女何以為?先生難言之。”孔子講述黃帝事蹟之後,說:“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

[17] 本文此處參考阮芝生先生《三司馬與武帝封禪》,《臺大歷史學報》第20期,1996年11月。

[18] 參阮芝生《三司馬與武帝封禪》。

[19] 見《平準書》、《酷吏列傳》等。

[20] 見《曆書》。

[21] 見《太史公自序》。

[22] 見《報任安書》。

[23] 《太史公自序》雲:“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

[24] 對於諸侯的歸附,《史記》的用語是諸侯“歸”、“朝”等等;對於諸侯的離散,《史記》的用語是諸侯“去”、“叛”、“不至”、“不朝”等等。而在諸侯國內,則往往以國人共同的行為表達正當性。

[25] 《夏本紀》雲:“湯修德,諸侯皆歸湯,湯遂率兵以伐夏桀。”《殷本紀》記紂時“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諸侯以此益疏”,“西伯歸,乃陰修德行善,諸侯多叛紂而往歸西伯”等等。

[26] 《六國年表》序雲:“論秦之德義不如魯衛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晉之強也,然卒並天下,非必險固便形勢利也,蓋若天所助焉。”又云:“秦取天下多暴,然世異變,成功大。”

[27] 《律書》此處顓頊、共工之事,不見於《五帝本紀》,亦與《五帝本紀》的五帝系統不合。這種現象在《史記》中比較常見,我們認為太史公在不同的篇章使用了不盡相同的史源,沒有強加整合和統一。

[28] 《太史公自序》謂司馬談“習道論於黃子”,裴駰《史記集解》引徐廣曰:“《儒林傳》曰黃生,好黃老之術。”

[29] 事見《儒林列傳》。

[30] 在此以《五帝本紀》所述歷史為討論對象。

[31] 上古“昌”、“蒼”同音,“意”和“林”差別較大。

[32] 參李零《帝系、族姓的歷史還原——讀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文史》2017年第3輯。

[33] 僅《夏本紀》讚語提及《夏小正》,但未明言夏朝所建。

[34] 對於建亥的秦歷,太史公每有譏評。《曆書》下文說秦“自以為獲水德之瑞(中略),而正以十月(中略),然歷度閏餘,未能睹其真也”,對秦歷不以為然。同樣的語氣,在《封禪書》和《張丞相列傳》中也有所流露。

[35] 《尚書·舜典》“正月上日”傳《正義》引“先儒王肅等”說,《正義》並謂“孔意亦然”,偽孔傳也持這種見解。

[36] 同上引鄭玄說。亦見《五帝本紀》“正月上日”張守節《正義》引。

[37] 尤其能說明問題的是,《史記》春秋部分對《左傳》和《公羊》的取裁。

[38] 據裴駰《集解》和司馬貞《索隱》,《史記》的“不懌”採用了《今文尚書》“不怡”,《古文》作“不嗣”。

[39] 比如周公是否稱王的問題。對此《尚書》家有相反的學說,太史公則認為周公攝政未稱王。

[40] 偽孔傳亦認為舜攝位。

[41] 以禪讓為公天下的論調,與《史記》堯、舜、禹皆是黃帝子孫的血緣譜系相矛盾。

[42] 我們的理由有二。第一,太史公崇尚父死子繼,否定兄終弟及。《史記》全書敘述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措詞有明顯區別,並暗示兄終弟及會導致衰亂,這在《殷本紀》中尤其明顯。第二,因廢嫡立庶而導致衰亂,在《史記》中不勝枚舉。如《魯世家》襄仲殺嫡立庶,哀姜哭市,魯由此公室卑,三桓強。

[43] 《漢書·司馬遷傳》贊雲“唐、虞以前,雖有遺文,其語不經,故言黃帝、顓頊之事未可明也”,批評《史記》堯以前非信史。

[44] 張衡批評《史記》:“史遷獨載五帝,不記三皇。”見《後漢書》本傳注引《衡集》。後來司馬貞《史記索隱》即為《史記》補作《三皇本紀》,記太皞伏羲、女媧、炎帝神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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