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10年才發現公司是隔壁“老王”的!

商標,是一種具有顯著特徵的標誌。

它是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誌,是現代經濟的產物。

企業在商品或服務中使用的帶有顯著區別性的標誌,我們都可以稱為商標!


創業10年才發現公司是隔壁“老王”的!


商標,像最親密的愛人與企業價值形影不離。

實施企業品牌戰略商標先行,保護商標,就是保護企業無形資產!

就像“可口可樂”創始人曾經說過的,“只要有可口可樂商標在手,即使可口可樂的有形資產一夜間化為烏有,可口可樂公司也馬上可以靠該商標獲得新的資金,進行新的生產!”


創業10年才發現公司是隔壁“老王”的!


商標,作為企業的知識產權,與其他財產一樣,是企業的財富,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並且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不僅如此,註冊商標還有利於企業實施品牌經營戰略和策略,也是申請國家免檢、省著名、馳名商標、質量認證的前提條件,是企業資質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商標已經成為現代企業所必須的形象特徵。


創業10年才發現公司是隔壁“老王”的!


但是!商標≠註冊商標

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受到保護。

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只要符合國家商標註冊的相關法律,均可申請註冊。

經國家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創業10年才發現公司是隔壁“老王”的!


未註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宣傳手段參與競爭,而且很容易被他人搶注。而商標一旦被他人搶先註冊,企業不僅要喪失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且還會反過來被商標搶注者起訴商標侵權,這樣不僅會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會使企業苦心經營的品牌和聲譽受損。

近年來,我國的註冊商標就有很多被外國公司搶注。如“大寶”商標在美國、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被搶注,“全聚德、三鞭酒”商標在韓國被搶注。此外,諸如“紅塔山、安踏、海爾、長虹、女兒紅、杏花村、王致和、老乾媽”等著名商標品牌都遭遇國外搶注。

因此,保護商標,就像保護你最愛的人一樣重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