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建立層級生活垃圾分類考核制度,差級將被約談

日前,《增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已通過增城區政府常務會審議,正式印發。《辦法》對區直局以上單位、鎮街、村居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考核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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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層級生活垃圾分類考核制度

《辦法》明確建立層級生活垃圾分類考核制度:區對行政區域內的區直局以上單位、鎮街進行考核排名;鎮街對轄區內的村居及其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居住小區、機團單位、經營區域、公共場所等)進行考核排名。

考核內容

根據《辦法》,考核內容側重考核對象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進步程度和成效增量。

對區直局以上單位的考核,主要包括學習指示精神、建立協調機制、宣傳發動、配置收集容器、投放點乾淨清晰、落實單位垃圾分類行業指導等十個方面。

對鎮街的考核主要包括組織動員、示範創建、設施配置、工作效果、考核執法等五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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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工作程序包括日自查、月檢查、季考核、年匯評。

區直局以上單位、鎮街、村居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實行日自查,每天對責任範圍內的四類垃圾量、分類效果等內容進行自查,及時報送給所在鎮街。

區每月對區直局以上單位、鎮街的工作情況進行巡查,並通報巡查情況;鎮街每月對村居及其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工作情況進行巡查、彙總。

區每兩個季度對區直局以上單位,每季度對鎮街進行考核排名。

區對全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彙總評價。

增城:建立层级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差级将被约谈

對考核結果進行排名或評定檔次

《辦法》要求對考核結果進行排名或評定檔次。

對區直局以上單位、鎮街考核,按照“優、良、中、差”四個檔次排名,其中可從“優”檔中擇優評定若干“優+”檔次。

對所在集體考核評為“優”、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績突出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幹部,給予通報表揚。

季度考核結果評為“差”的區直局以上單位,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反饋;季度考核結果評為“差”或在全市範圍列最後10名(或在全區範圍列最後2名)的鎮街,對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書記、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反饋。

此外,在考核工作中發現瞞報、謊報和弄虛造假的,扣除相應分值情況嚴重的取消考核得分,進行通報批評,並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李大林 通訊員 增宣 朱卓東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李大林 通訊員 增宣 朱卓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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