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法院强力出击 打赢扫黑除恶清零战

为全面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目标,提高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完成“积案清零”任务,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决胜仗,丹东两级法院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涉黑涉恶审判工作不断推进。


丹东法院强力出击 打赢扫黑除恶清零战

主要领导亮剑,强化使命担当

4月14日上午,振兴法院院长翟振宽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当庭对赵某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两年不等刑期。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丹东两级法院严格执行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院长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彰显了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法院主要领导亲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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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造条件,破解案件审理疫情堵点

3月27日,元宝法院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对被告人徐某等四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审理。为保障庭审顺利开展,市中院、市监管支队、市看守所等部门紧密配合,确保了远程视频审理工作的顺畅运行。庭审中,被告人、法官、公诉人、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画面“隔空对话”,在方便诉讼、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3月31日,合议庭再次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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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财断血”,兑现认罪认罚从宽规定

4月8日上午,宽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某、吕某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吕某、王某(另案处理)经中介招收劳务人员到东港市某公司渔船上工作,通过威胁、殴打等手段禁止辞职的劳务人员离开并逼迫其缴纳数额不等的“违约金”,先后犯案20余起,受害人20余人,敲诈金额30906元。庭前,两名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分别预缴罚金四万元,具结悔过,当庭承认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均表示认罪认罚。宽甸法院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要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疫情期间,丹东两级法院共审理了涉恶案件四件,其中认罪认罚、当庭宣判两件,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不误,依法惩处和“打财断血”并重。

丹东法院强力出击 打赢扫黑除恶清零战

今年是扫黑除恶收官之年,丹东两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上级党委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聚焦“提质效、清积案”工作目标,以积案清零、新案快办、大案攻坚为主要抓手,攻坚克难,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 扫黑除恶不停步”,全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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