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車牌還要嗎?好說,給錢!” 精神小夥撬了一週車牌…

3月26日上午,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敲詐勒索案件。被告人小賴(化名)犯罪所得僅400元,為何判刑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事情是這樣的……
小賴,93年的精神小夥,大學本科學歷。由於一時的生活拮据,偶然間在網上看到“撬車牌致富”的“小妙招”,便走上了犯罪道路——2019年12月7日至15日,近一週時間內連續撬了8輛車的車牌並藏匿後向車主索要“告之費用”!
12月7日凌晨,小賴在一處偏僻停車場所撬下一輛豐田車前側車牌藏匿並留下字條,車主發現後聯繫上了小賴,經過一番“溝通”,小賴成功從車主那裡詐得300元。
“致富”來得太快,小賴變得有“信心”,於是,在接下去的幾天裡,幾乎每天都出門溜達,尋找“商機”。為此,他還專門去“訂做”了一批名片,印上了自己的微信二維碼,方便找車牌的車主聯繫他。一週下來,他共撬了8輛車,可惜,只成功了2單生意。
其他車主要麼自己找到了,要麼直接報警後民警幫忙找到了。在這沒有成功的6單生意裡,有一個車主誠懇的言辭感動了他,小賴放棄了“唾手可得”的500元,將藏匿地點直接告訴了對方。

“兄弟,車牌還要嗎?好說,給錢!” 精神小夥撬了一週車牌…

“兄弟,車牌還要嗎?好說,給錢!” 精神小夥撬了一週車牌…

“兄弟,車牌還要嗎?好說,給錢!” 精神小夥撬了一週車牌…


事情案發得很快……
12月19日,小賴被公安機關抓獲。3月26日,經開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

“兄弟,車牌還要嗎?好說,給錢!” 精神小夥撬了一週車牌…


法院判決
小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兄弟,車牌還要嗎?好說,給錢!” 精神小夥撬了一週車牌…


為什麼犯罪所得只有400,卻要判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雖然犯罪所得相對較少,但是犯罪次數已有8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兩年內敲詐勒索3次以上的,屬於多次敲詐勒索,即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官提醒
“勿以惡小而為之”,即使生活窘迫也不要因為一時的困境而走上犯罪道路,更加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隨著科技的日益發展和公安機關偵查手段的多樣化,犯罪行為終究還是會被發現的。力氣要往正道使!
來源:杭經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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