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依法審查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 懲治損害環境行為

湖南法院網訊 日前,慈利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兩起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非訴執行審查案件,對生態環境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準予執行,發揮審判機關職能,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2019年5月,張家界市生態環境局慈利分局以兩公司建廠進行方解石礦砂石破碎和混凝土加工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由,對兩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兩公司拒不履行。今年2月慈利分局向慈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慈利法院經審查認為慈利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被執行人應當自覺履行該決定所確定的義務,遂作出准予強制執行的裁定。

為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慈利法院將對於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生態環境非訴案件,依法及時作出裁定,迅速組織強制執行,確保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落實到位,推動生態環境整體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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