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慈利:七人合議庭審理全市首例涉外販毒案

慈利:七人合議庭審理全市首例涉外販毒案

湖南法院網訊 6月12日上午,慈利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貌某某、朔某某、蘇某、庹某某涉嫌犯販賣毒品罪一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貌某某、朔某某、蘇某、庹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向他人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的共犯,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販賣毒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系今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施行以來,我市首例採用七人合議庭陪審模式審理的案件。根據《人民陪審員法》的規定,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判。該案便屬此種情況。 事實上“七人合議庭”對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寬人民監督渠道,增進人民對司法的理解和信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外,該案還系我市首例涉外刑事案件,為保證案件的順利審理,我院作了充分的庭前準備,及時向省高院上報案件進程,為外籍被告人僱請翻譯、指定辯護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人權和訴訟權利。

因案情較為複雜,合議庭將對此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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