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狗肉引发的深思,爱狗人士:禁吃!食客:真香!

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之前。在商周时期,狗肉是属于皇宫贵族们的高端宴食。我国还曾经在一个战国时期的秦朝墓葬中出土了当做陪葬品的狗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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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满狗肉汤的青铜器


到了秦汉时期,中国民间也已经盛行吃狗肉。最具代表性的食客当属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在未成事之前,就常常到樊哙的狗肉铺混吃混喝,把当地的狗肉都吃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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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狗属于民间六畜之一,吃狗肉和吃猪、牛、羊肉没有太大区别。由于狗肉在烹饪的时候会散发出一种特别浓郁的香味,狗肉还被食客们称之为“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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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把狗当成了宠物来养,狗的地位也从六畜之一逐渐成为了人类的“伴侣动物”之一。很多的爱狗人士都极力反对吃食狗肉的行为,甚至深圳还通过了立法来禁吃狗肉。

近日,我国农业农村部也有所表示:“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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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爱狗肉”的食客来说,对这样的禁吃狗肉行为是怎么看待的呢。来自一个狗肉爱好者的原话:“对于该不该吃狗肉的问题,我只想说两个字,真香!”。

本文观点

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因为“该不该禁吃狗肉”的问题继续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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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保护动物的初衷只是为了保证生态平衡,防止一些濒危动物绝种。而狗显然不属于濒危类珍稀动物,反而可以说现今社会是有史以来狗数量最多的年代,立法去保护显然有些小题大做。

其次,我们人类自己也不会去认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朋友,我们是有亲疏有别甚至是有敌友之分的。那句“狗都是人类的朋友”显然是过分夸大了,只能说部分亲近人类的狗才是可以算“朋友”,而不是所有狗!

最后,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养殖的狗,都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我们爱狗人士好好爱自己的狗就好了,你去爱别人的狗到底算哪门子事?而“爱狗肉”的食客也只吃自己通过正当途径获取的食物,不偷不抢别人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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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互不干涉就是最好的办法,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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