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通報3起典型違紀違法案件

石嘴山市通報3起典型違紀違法案件

4月13日,石嘴山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3起典型違紀違法案件。

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區分局經偵大隊原教導員馬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馬磊任大武口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截留涉案資金違規發放福利、置辦辦公用品和用於個人支出;多次對涉嫌賭博犯罪案件不依法立案查處,以罰代刑、降格處理,放縱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收繳的涉案資金57萬餘元,涉嫌貪汙犯罪。馬磊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副局長尤林平違紀違法問題。尤林平違反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長期佔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尤林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降級處分。

平羅縣司法局幹部違規使用公車加油卡問題。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平羅縣司法局通伏司法所所長黃建海、高仁司法所副所長張志華,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平羅縣司法局為各鄉鎮司法所統一提供的公務車加油卡多次違規購物或用於私家車加油等個人消費。黃建海、張志華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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