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沉默:直面兒童性侵

​​近日,跨國高管鮑某性侵養女一案,引發公眾關注,再次引起人們對兒童性侵的討論。因此我們決定重發一篇三年前的稿件,選自《三聯生活週刊》2017年第37期封面故事《向兒童性侵說“不”》。這期封面的最早來源是,2017年6月,一系列公開猥褻女童的案件在網上曝光。但隨後,當我們試圖深入討論兒童性侵議題時,我們發現,在群情激憤背後,從司法裁量到公眾認知,從實際現狀到後期救助,整個社會竟然全方位地缺乏基本共識。當未成年人的性安全遭受威脅時,衡量的尺度竟然是個人的道德與知識,這一基本背景也造成了,諸多個案中,行為難以界定,罪行難以懲治。我們那一期雜誌的出發點是:

在向魔鬼全面宣戰之前,我們希望先打破沉默,看清它的面目。三年過去,社會無疑在進步,越來越多的人正在就此問題發出聲音,但也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對這一問題的複雜性有基本瞭解。從這個角度,當時的文章依然不過時。

不再沉默:直面兒童性侵

2017年第37期《向兒童性侵說“不”》

記者 | 王海燕


中國的兒童性侵現狀

很多人的一大困惑是,為什麼最近性侵兒童的事件變得如此頻繁。在“女童保護”公益項目發起人之一的“鳳凰公益”主編孫雪梅看來,這其實完全是來自於媒體熱點的錯誤印象,因為即使以媒體曝光為標準,兒童性侵的案例這些年來一直都非常頻繁。

孫雪梅和一批記者成立“女童保護”的初衷來自2013年5月的“校長帶女生開房案”。當時海南省萬寧市後郎小學6名六年級女生集體失蹤,後經調查發現,這6名女生是被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在鵬及萬寧市一政府單位職員馮小松帶走開房了。孫雪梅清楚地記得,在這起案件曝光後的20天裡,媒體又曝光了另外7起校園性侵案件,涉及省份包括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其中甚至有幼兒園保安猥褻幼兒園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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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視覺中國

當時孫雪梅和一些記者在群裡討論,最大的感受是憤怒、悲哀又無能為力,最終大家決定做點什麼,於是聯合了百名女記者,發起了“女童保護”公益項目。和國外一樣,在中國,記者同樣是最早敏銳發現兒童性侵普遍和嚴重程度的主要群體。

除了因為身處媒體,對性侵兒童案件有更多的關注,孫雪梅實際上還有切身的經驗。她在上小學時,曾親眼看到有10多歲的小男生哄騙更小的女孩實施性侵。她那時候已經隱隱感覺到,這種行為不對,但她完全不知道如何應對或者阻止發生在眼前的事情。


正是切身的經驗和對當前兒童性侵現狀的考量,在“女童保護”成立後,他們將防性侵教育作為重點推廣的理念和活動。與此同時,她們發現國內並沒有較權威的兒童性侵數據統計,因此,“女童保護”也開始收集包括媒體曝光、法院和檢察院公佈的兒童性侵案等案例,並從2014年開始發佈年度報告。這份年度報告也是目前媒體引用最多,公眾認知最熟悉的兒童性侵現狀報告。

根據“女童保護”的統計數據,從2013年至2016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4歲以下)案件就有1401起,平均每1.04天就曝光一起案件,受害人數超過2568人。受害人數並非確數,在“女童保護”的統計數據中,性侵多人的均按3人計算,但實際上,光2015年一人性侵10名以上兒童的案例就有14起。


和“女童保護”不一樣,在我們採訪的其他相關機構裡,無論法律援助,後期深度救助,還是心理干預的,都是因偶然契機切入到兒童性侵領域後,才發現兒童性侵的嚴重性。這也和公眾對兒童性侵的認知完全一致,即只要關注到這一領域,就會發現,海面之下有著巨大的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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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 | 範薇

做法律援助的李瑩告訴本刊,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最早主要是關注婦女兒童暴力,但李瑩很快發現,兒童性侵的現象非常普遍且情節嚴重。迄今為止,源眾已經介入了7起兒童性侵案件,包括湖南益陽市赫山區八字哨鎮學校科學課老師性侵19名女童、廣西百色助學達人王傑多年性侵多名女童。這些案件雖然幾乎都曾引起一時的巨大轟動,但又很快被忘記了。而在介入過程中,李瑩還發現,幾乎所有的案件取證都非常困難,其中廣西百色助學達人王傑性侵兒童一案的重要證據,甚至來自王傑本人錄製的視頻,這讓她意識到,兒童性侵在中國可能非常普遍且隱秘。


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的真愛兒童社工服務項目是目前國內少數做兒童性侵後期救援的公益組織,項目負責人李梓琨告訴本刊,她的經驗同樣如此。2012年兒童希望基金會成立這一項目時,主要目的是做受虐兒童專業救助,但成立後接到的案例幾乎都是兒童性侵,於是兒童性侵自然而然成為項目的主要關注領域。因為需要對案例進行深度介入,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都極其巨大,真愛項目甚至不敢大規模接受求助,因為在接觸這一領域後,李梓琨發現,案子實在太多了,幾乎遍地都是。


隋雙戈同樣是做兒童性侵後續干預的。2005年他發起“春風計劃”,關注的是強姦受害者心理干預,希望為強姦受害者提供幫助,雖然他一開始就關注到中國婦女被強姦後報案率很低,但他當時並沒有注意到兒童性侵的問題。直到2008年,他收到了一個求助,一名四川的留守兒童遭到了老師性侵,持續時間還很長,被一個親戚在日記中發現後報警。但在第一次公訴後,這名老師卻被無罪釋放了。受害兒童的父母非常不滿,找到春風網求助,春風網的律師隨後介入,並同時在網上發帖曝光,引起當地司法部門重視。最終案件經過重新審理後,那名教師被判處強姦罪。但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隋雙戈發現,那名老師性侵的並不止報警的這名小女孩,但最終卻沒有更多小孩站出來指認老師的罪行。那時,他才注意到,原來國內的兒童性侵如此嚴重,並且具有巨大的隱蔽性。


因此,幾乎各個機構都能說明,雖然“女童保護”的數據是目前被引用最多的報告,但因為兒童性侵本身的隱蔽性和媒體報道的選擇性,其代表的情況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女童保護兒童性侵數據整理和收集負責人之一徐豪告訴本刊,他們曾在2015年向媒體提供過一些案例,多為猥褻,但因為證據或者案情本身的種種原因,基本無法曝光。


更準確一些的數據來自公檢法部門。迄今為止,公檢法部門兩次公佈過全國的兒童性侵案件數據,其中之一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4年兒童節公佈的數字:2010~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猥褻兒童罪7963件8069人,起訴嫖宿幼女罪150件255人,起訴引誘幼女賣淫罪68件121人(如果在2015年11月後,這兩項罪名均會變更為強姦罪)。這也是我國公檢法機關首次公佈有關兒童性侵案件的數據。


三年後的2017年6月1日,中國人民最高法院公佈數據,稱2013年至2016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3713件,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1.0782萬件。但這裡的性侵兒童數據並不包括強姦這一更加嚴重的犯罪手段,因為迄今為止,每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裡,強姦兒童依然是和強姦婦女、拐賣婦女兒童的數據合併統計的。但即便如此,也可以看出,兒童性侵案件是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的近3倍,且光結案量就比2013年前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還多。


但因為中國談性色變的文化土壤和尚稱不上完善的法律體系,進入公訴階段的案件同樣佔比微小。廣泛被引用的中國兒童性侵隱案率為1∶7,媒體據此稱中國每一次曝光的兒童性侵背後,起碼還有7起未得到曝光的案件,這個數據來自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系王大偉。但王大偉告訴本刊,隱案率是一個犯罪學概念,可以通俗理解為已經曝光的案件和隱而不報的案件之間的比例。兒童性侵隱案率為1∶7,這個數據是多年前英國的警察系統根據英國的情況得出的結論,對中國有借鑑意義,但在性觀念文化背景、司法體系和救助體系不同的情況下,完全不可類比到中國。這意味著,直到目前,依然沒有任何數據可以較為準確地量化中國兒童性侵的現狀。


而“女童保護”在各地做防性侵教育時,發現情況時,很多兒童甚至家長根本不能分辨自己是否受到了性侵犯。孫雪梅記得,“女童保護”某次在大連上課時,有學生下課後跟講師反映自己受到了非常直接的性侵,而之前這名學生根本不知道自己遭遇的是什麼事情。另外一次則是在東北的防性侵教育課堂上,有學生向講師反映學校的微機課老師會趁上課時,不懷好意地摸學生,讓學生感覺非常不舒服,聽完課後她們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性侵。最後,“女童保護”方面跟學校溝通後,這名老師才被調離到不能直接接觸學生的崗位。


“女童保護”的另一名負責人徐豪則告訴本刊:“很多孩子雖然受到了侵害,內心感到奇怪,但她們並不知道自己受到的是何種傷害,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表達。”


李梓琨則接觸過一個現實版《熔爐》的案例,時間大約在2014年左右。當時一名上海志願者在雲南某山區小學支教,在和孩子們建立信任關係後,這名志願者通過一名小女孩的描述發現,校長和幾名男老師長期在性侵這個女孩和班上另外十來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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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爐》劇照

這個志願者當時就報了警,但事情卻並沒有得到公開的審理或解決,而是不了了之了。這名志願者回到上海後,找到一個國外的機構,又輾轉聯繫到李梓琨,希望尋求幫助,但除了詢問是否報警,作為一個規模很小的公益組織,李梓琨給不出什麼救助方案,甚至因為志願者已經離開當地,她也不知道那些女孩現在怎麼樣了,那所學校的校長和老師是否還在殘害兒童。


走向無聲的隱沒,無法被納入到有效的統計中,也正是目前大多數或輕或重的兒童性侵案件的現狀。雖然本刊採訪的所有關注這一領域的學者、律師和公益組織都希望包括公檢法在內的政府部門,能夠儘早調查和公開中國兒童性侵現狀,以制定更好的兒童性侵政策體系,但迄今為止,中國尚沒有全局性的切實的兒童性侵犯數據。


我們能夠得到的比較有說服力的數據是,2013年9月,依託中國婦聯的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社會公益研究中心發佈過的一份《女童保護研究報告》,研究團隊在北京、蘭州9所高中開展調查,最終結果性侵事件發生率在6.7%~21.8%之間。2017年4月,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家庭與兒童研究中心出版《兒童保護制度建設研究:目標、策略與路徑》一書,書中根據中國數次局部綜合分析,認為中國受到多種形式性侵犯的未成年人在10%以上,其中插入式性侵犯約為1%,與世界平均水平持平。


可怕的熟人

但對孫雪梅來說,並不一定需要全局性數據才能說明問題,她更關注個案背後深層土壤和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早在上大學時,她就被一起轟動全國的性侵幼女案件深深震驚,震驚的原因不只是這起案件的惡劣程度,還因為她後來發現,案件中性侵幼女的老師就是她自己堂弟的老師,她說自己和大多數人一樣,“之前也沒覺得壞人有多遠,但沒想到離我的親人這麼近,而且還是熟人”。

熟人作案,這也正是兒童性侵中最典型的特徵。過去幾年,廣東、浙江、福建、北京等多個省市的地方檢察院都曾多次發佈數據,顯示兒童性侵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大多超過80%甚至90%。這和“女童保護”的統計數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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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視覺中國

事實上,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例中,熟人犯罪的比例分別高達87.87%、70.59%和69.28%,這些熟人包括教師、鄰居、親戚、同村人。2016年,“女童保護”對媒體公開報道的熟人性侵兒童案件進行了更詳細的分類,其中作案人身份佔比從高到低依次為老師(含輔導班等)27.33%、鄰里24.33%、親戚(含父母朋友)12%、家庭成員10%。


這組數據也驗證了我們的採訪體驗,在採訪中,我們聽到的案例,無論已經曝光過的極端案例,還是未得到曝光的普通案例,作案人幾乎都是熟人。並且,如果沒有外人主動介入,這些受害者的處境將始終無法得到改善。


2016年冬天李梓琨曾到雲南山區支教,為當地小學生教授防性侵知識,上課的是一個約40人左右的小學五年級班級。課程結束後,李梓琨告訴孩子們,如果有人受到類似傷害想要傾訴的,可以到辦公室找她。最後,那一個班裡共有4個小女孩找到她,其中一個女孩是被網友猥褻,另外兩個女孩則告訴她,自己遭到了身邊熟人的較嚴重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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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4日,“女童保護”公益項目發起人孫雪梅在雲南大理漾濞縣給孩子們上“防性侵

受到侵害最嚴重的一個女孩告訴李梓琨,她家裡有三姐妹,都被30多歲的大伯同時在田裡性侵過。但聽完這些案例後,李梓琨告訴孩子們,以後要學會保護好自己,無法再做更多的事情,“在那個環境,他們的父母關心的都是孩子的吃穿,其他的都不太在意。”


但有些對性侵兒童比較關注的父母,同樣無能為力。李梓琨遇到的另外一起城市案例來自一位律師求助,當時這位律師在代理一起二年級小學生被老師性侵的案件,根據律師的說法,這名老師當時性侵了班上的多名同學,代理律師的當事人是為了解救其他同學被侵犯的。


因為幾名學生對案發地點的一個細節描述差異和其他種種原因,案件最後並沒有進入公訴階段,也沒有得到曝光。孩子的母親非常希望給孩子討回公道,後來因為情緒崩潰,甚至有了被害妄想症的跡象,但孩子的父親卻堅持認為孩子沒事,也不想再提起公訴,最後,李梓琨也只能對這個案例進行結案處理,無法繼續跟蹤下去。


熟人作案率居高不下的原因,與中國家長和兒童的防性侵教育缺失有關。根據“女童保護”的問卷調查結果,56.66%的家長對孩子身邊的成年角色不太瞭解,只有46%的家長絕對不會將孩子託付給異性成年熟人。而對孩子們來說,如果被熟人觸碰感覺到不舒服或不願意,19.87%的孩子認為忍忍就好了,而對陌生人,這一數據是2.78%。


熟人多次作案則與家長對孩子的不信任有關,無論律師、心理諮詢師還是社工,在介入兒童性侵案件時,都發現成年人對孩子的不信任大量普遍存在。自稱性侵併自殺的臺灣作家林奕含曾在小說裡描繪過這種狀態,小說的主人公在遭到了自己的老師性侵後,曾經兩次發出過求助信息。


第一次主人公在飯桌上,用漫不經心的口氣對媽媽說:“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媽媽詫異地看著她,回答:“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第二次,主人公在家一面整理行李,一面用一種天真的口吻對媽媽說:“聽說學校有個同學跟老師在一起。”媽媽回:“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從那以後,主人公再也沒有向父母透露蛛絲馬跡,也使得侵害一直髮生下去。


隋雙戈在現實中同樣遇到很多家長都會在案發後哭訴,孩子為什麼不告訴自己。他心想:“肯定早就告訴過你們,只是你們沒在意。”不但不在意,甚至可能阻止孩子繼續說下去,比如告誡和恐嚇孩子:“別瞎說,人家不會那樣的。”“人家不就是喜歡你才抱你的嗎?”隋雙戈曾處理過湖南的一個案子,那個學校老師連續幾年侵害了幾十個學生,在調查的時候隋雙戈發現,很多家長直接忽略了小孩的求救,有一個受害的小女孩說她告訴家長後,家長卻認為是她思想太骯髒。也有家長會責罵孩子,並告誡孩子千萬不要告訴別人。


除了一般的熟人,徐豪還注意到,隨著公眾對兒童性侵的意識提高,兒童受到家庭成員性侵的問題正在越來越多地浮出水面。在2016年媒體曝光的433起案件中,家庭成員,如父親、哥哥、繼父等性侵達到30起,佔比達到6.93%,這類案件不僅具有更大的隱蔽性和長期性,並且在司法程序和孩子的身心健康恢復上,也面臨更多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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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 | 範薇

真愛兒童社工服務項目曾經接到過一個女孩的求助,這名女孩從十五六歲開始,就遭到生父的性侵,被朋友發現後才帶她外出求助。李梓琨趕緊幫這個女孩找了一個寄養家庭,將她和自己的父親從物理上隔離開。當時從旁觀者的角度,李梓琨第一反應是,“太禽獸了,趕緊報警,趕緊找律師取證”。


但當她深入調查後發現,對這個孩子來說,報警就意味著整個家全毀了,會帶給她巨大的負罪感。最終,李梓琨只能幫這個女孩找工作,讓她有機會更早更快地獨立。兒童希望基金會創始人張雯則清楚地記得,“這孩子當時帶著大墨鏡,圍著大圍巾,來到我們這裡一點點一點點地說出來,說出來本身對她來說已經是天大的事情了”。


更糟糕的是,無論普通熟人和家庭核心成員作案,往往帶來的是一人性侵多名兒童,和同一名兒童遭多次性侵的惡性案件,比如2016年公開曝光的案件裡有269起性侵案件的作案者是多次實施性侵,佔比高達62.12%。統計中無法體現的是,絕大多數案件即使進入公訴階段,也只有極少數當事人願意站出來指控嫌疑人。李瑩曾代理過2015年曝光的廣西百色助學達人性侵多名女童案件,在那起案件中,通過接近作案人王傑曝光案件的志願者找到十多名受害人,但最終站出來指控王傑的只有三名受害者。


其中一名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指控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原本學習不錯的她曾經因為懷孕早早輟學打工,但王傑在數年後還想把手伸向她的妹妹,讓這名曾經的受害者忍無可忍了。

如何界定性侵兒童的邊界

當我們試圖深入討論兒童性侵議題時,發現首要難題竟然是,當我們在討論兒童性侵時,我們究竟在討論什麼?


媒體上討論性侵兒童時,通常指的是猥褻和強姦兒童兩種行為,但如何認定猥褻兒童及其程度實際上非常困難。第一個困難是年齡問題,在中國當前的法律體系裡,並沒有針對兒童性侵的專門罪名,因此大眾在討論兒童性侵時,尚沒有統一的年齡界定。

在國際上,無論世界衛生組織還是聯合國,提到兒童性侵犯時,年齡界定都在18週歲。曾呼籲對兒童性侵專門立法的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告訴本刊,她認為如果中國專門設立“性侵兒童”罪名,犯罪對象年齡也應該提高到18週歲。

但現實是,目前各領域討論兒童性侵時,其中對強姦罪的年齡依據主要參考強姦罪中對14歲以下幼女年齡的規定,但對14歲到16歲的青少年階段受到侵害如何處理,並沒有更明確的規定,司法實踐中,涉及猥褻行為的,14歲到16歲之間的青少年往往也按照兒童處理,性侵18週歲以前未成年人從重處罰。


第二個困難是如何界定對兒童的猥褻行為。在世界衛生組織規定中,“兒童性侵犯”包括非身體接觸,比如利用兒童進行色情表演或觀看色情材料。但在中國,很多普通民眾對猥褻兒童完全沒有清晰的認知邊界。

2017年南京南站猥褻兒童一案發生後,有媒體採訪涉案嫌疑人的鄰居,對方認為“他們家就是那樣……小姑娘洗完澡都是光著屁股在家裡跑的,兄妹倆平時親得很,才出了這個事”。看起來,他們並不瞭解正常接觸兒童和猥褻的區別。

在童小軍看來,“兒童性侵是一個譜系,從沒有身體接觸到有身體接觸,綜合考慮,只要實施的行為對孩子造成了身心傷害,都屬於性侵”。但何為造成傷害,依然沒有明晰的界定標準。同樣以南京南站一案為例,嫌疑人所在的河南滑縣當地政府部門認為,反而是媒體曝光對小女孩造成了傷害,養父母和哥哥對她很好。

隋雙戈告訴本刊,實際上,和其他傷害不同,性侵的傷害非常特殊,分為生理層面和心理層面。和大眾認知不一樣的是,生理層面不只包括身體外部表徵傷害,還包括引起的內分泌變化,即兒童在遭遇多次性侵後,是可能出現神經性內分泌變化的,進而造成身體與心理成熟錯位。而心理層面的傷害則更是多層次的,除了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即使一般在短期內看不出顯性傷害的兒童也可能出現較嚴重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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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劇照

隋雙戈甚至遇到過這樣一個案例,一個女孩從小被自己的親哥哥性侵,還告訴她,所有人家裡都是這樣,全天下的女孩都是這麼長大的。所以小的時候這個女孩雖然有時也覺得奇怪,不喜歡自己的哥哥總是煩她,但也由著他去了,甚至有的時候還挺“喜歡這個遊戲”。直到長大後,和朋友交流,她才發現事情的真相,知道自己遭遇了什麼,並開始出現嚴重的心理創傷症狀。

在接受本刊採訪的當天,隋雙戈還去見了3個被性侵的小女孩,3個女孩的年齡分別是7歲、9歲和12歲,都被自己的長輩性侵,其中7歲小女孩的情況讓隋雙戈很吃驚,第一次見面,她就直接坐在隋雙戈的腿上,左右搖擺,到處找好吃的好玩的。當隋雙戈詢問時,她會直接用手在同伴的兩腿之間模擬性侵者對她做的事情,滿不在乎。

隋雙戈當時非常吃驚:“一定是平時經常有人跟她這麼玩。”讓隋雙戈憂慮的是,因為缺乏邊界感,女孩以後會難以把握與人交往的界限,更易受到侵害;而在被要求“聽話”“乖”這樣的環境中,沒有人教她如何保護自己,如何對侵害說不或者喊停。此外,性侵遭遇的惡逆變也是常見現象,即被害人受到侵犯以後,在各種因素推動下,變成加害者,比如一些主動捲入性交易的中學生,可能就有以上這些方面的原因。


因此“女童保護”跟政府部門與學校合作時,主要從三個方面教育兒童如何分辨性侵:

1.他人在不必要卻有意識的情況下觸碰兒童隱私部位;
2.他人指使兒童觸碰他人隱私部位;
3.他人讓兒童觀看裸體照片、視頻,甚至拍攝兒童裸體。


但中國現行《刑法》和《行政處罰法》中,只有對猥褻罪和猥褻行為的處理規定,對何為猥褻並沒有明確界定標準,構成猥褻刑事罪名的要件包括“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公共場所當眾犯罪加重處罰,行政處罰法則完全沒有提到何種行為構成猥褻。

李瑩向本刊解釋說,目前在法律上,一般認為猥褻是比性騷擾更嚴重的體現。性騷擾的基本定義是,違背對方意志做出帶有性意味的行為,屬於民事糾紛,但兒童沒有性自主能力,應該得到絕對保護,因此,只要對兒童做出帶有性意味的行為,就屬於猥褻。

在實際案例中,猥褻一般指的是,不直接發生性器官的插入和接觸,比如摟抱、親吻、非生殖器等身體觸摸。因此,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沒有明顯性意味的非身體接觸,很難被認定為兒童性侵。也因此,在前文和後文中,我們討論中國兒童性侵現象時,指的均是有身體接觸的猥褻和強姦行為。

新舊暗流:男童、網絡、未成年人犯罪

雖然目前在媒體上曝光的兒童性侵案件中,受到性侵的多為女童,但這並不意味著男童是安全的。徐豪是“女童保護”裡為數不多的男性核心工作成員,負責的內容包括日常案例整理和年度報告撰寫,從2013年加入“女童保護”沒多久,他就開始深度參與這項工作了,用他的話說,“幾乎每天都會接觸各種各樣性質惡劣的案例”。但他印象中最震驚的一個案例是,2014年7月,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縣第一中學的男老師猥褻男童被曝光。


在這起案件中,學校政教處老師李劍在2011年的新生入學軍訓時物色了多名男童,並以違紀為理由將男童帶回家中猥褻,過程中還伴隨整晚用手銬拷住孩子,猥褻恐嚇,錄製視頻上傳網站等行為。其中一名男生以每週兩三次的頻率遭到了長達3年的猥褻,後來被診斷為“應激性精神障礙——抑鬱狀態”,也正是孩子的極端反常情況才最終讓家長髮現端倪,使得事情曝光。


讓徐豪印象深刻的是在這起案件中,家長甚至無法維權。2015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通過以前,猥褻他人罪,不包括男性,而猥褻兒童罪只包含14歲以下男童。所以,此前針對14歲以上男童的猥褻,幾乎無法維權。當受害男童家長向警方報案,警方也只能以非法拘禁罪而非猥褻罪拘留這名老師。並且當時的媒體報道甚至曝光過一個細節,當受害男童報案時,派出所領導脫口而出說了句“又是這小子”。


如今,雖然刑法中的猥褻罪名犯罪對象已經包括男性,即14歲以上的青少年男童被侵犯也能被認定為猥褻,但男童遭到性侵的現狀仍然沒有得到足夠認識。根據“女童保護”的統計數據,2014年和2016年媒體上曝光的男童性侵受害人分別為17人和59人,2015年則公開曝光了21起男童性侵事件。在本刊採訪的所有關注兒童性侵領域的專業人士都認為,雖然帶有很大的隱蔽性,但是男童性侵的案例遠遠超過很多人的想象。在本刊採訪的當事人中,也有人稱自己的男性朋友在初中時被親姐姐趁午睡時多次猥褻,但他幾乎沒有告訴過身邊的其他任何人。


另外,在撰寫2016年兒童性侵年度報告時,徐豪還注意到,2016年裡,媒體曝光的案件中,還有兩種類型需要特別注意。第一是網友作案的數字在2015年是7起,到2016年則大幅增長到31起。甚至有媒體公開報道過,有團伙利用互聯網以“招募童星”等名義性侵幼童,涉及人數龐大,呈現出團伙作案、跨區域作案的特點。李梓琨則在2016年冬天的那次下鄉支教中發現,有山區女童在QQ上與陌生人聊天,對方向她裸露了隱私部位,並邀請女孩見面,女孩也差點答應見面,直到聽了防性侵教育的課程,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什麼。除此之外,網絡也頻頻有各類遊戲平臺上出現性侵兒童的討伐曝光,但因為事件同樣隱秘,迄今為止,依然很難確切地知道,網絡性侵到達了什麼樣的程度。


另外,在2016年中,媒體曝光的未成年人作案也有19起,佔比4.39%,曝光的案件細節顯示,未成年人往往因看色情影片等原因而作案。隋雙戈也在這幾年觀察到了這一現象,他是從專業角度解讀這一現象的,他說現在的生活環境中,從影視作品到網站廣告,帶有性暗示的圖文幾乎無處不在,再加上工業食品中含有的激素,都可能催化青少年身體早熟,但大腦中負責控制前額葉的發育未能跟上,導致青少年的情緒、慾望衝動和理性控制發育不協調,在各種刺激下非常容易造成惡性事件,比如性侵比自己小的孩子。一般是大孩子欺負小孩子,小孩子長大了又會去欺負更小的孩子,在性教育缺位的情況下更是容易形成惡性循環。


通過介入兒童性侵維權的實際案例,李瑩發現,未成年人以施害人角色捲入兒童性侵案件的情況正在變得更加複雜,比如校園霸凌中也開始出現兒童性侵。李瑩目前正在介入的滿洲里市人大代表強姦初中女生案件,脅迫初中女生提供性交易的施害女生中,年齡最小的案發時還未成年,卻已經把性侵的手伸到了更小的兒童身上。李瑩說:“大家現在對校園霸凌的認識還停留在一群人圍毆一個孩子,但實際上情況嚴重得多,已經發展到強迫性交易了。”在法庭上和部分參與脅迫的加害者接觸過程中,她發現,在脅迫兒童女孩的臉上,呈現出一種滿不在乎的狀態。


2017年4月曾曝光過的河南尉氏縣人大代表和企業家強姦女學生案與上述案件類似。在這起案件中,一名當地企業老闆以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子為中介,性侵了30多名未成年在校學生。一名案發時才13歲的當事人告訴媒體,一些被害人受到侵害後反過來也成了加害人,持續為嫌疑人在學校物色新的女孩,並脅迫這些女孩為嫌疑人提供性服務。


讓李瑩感慨的則是:“這些施害的孩子,知道自己做了錯事,但似乎根本沒有意識到,她們到底犯下了什麼樣的錯誤,她們只是覺得自己倒黴了而已,她們對犯罪沒有知覺,從這個層面上,政府、學校、父母,每一環都是缺失的,整個社會都難辭其咎。”


(本文選自《三聯生活週刊》2017年第37期《向兒童性侵說“不”》封面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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