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涼了,“董責險”卻火了


瑞幸涼了,“董責險”卻火了


在科創板誕生時火了一把的“董責險”再度進入公眾視線。


瑞幸涼了,“董責險”卻火了


這得“歸功”於瑞幸。


據悉,瑞幸在赴美上市前投保了董責險,並且國內約有十多家保險公司以共保體的形式參與了此次承保,平安也在其中。


對此,中國平安回應稱,“已收到理賠申請,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這不禁讓吃瓜群眾瞠目結舌——瑞幸爆雷,保險買單?


01. 董責險:低調的舶來品


董責險全稱為“董事高管責任保險”,屬於舶來品,自2002年引入中國。它是董事、監事及高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為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想必你也注意到關鍵詞了——不當行為。這裡需要解釋一下,定義中的“不當行為”,是指誠實的管理團隊的“過失行為”。


對於故意給公司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董責險免責條款中有明確陳述,將其列為除外責任,不在賠償範圍之內。這就好比投保了車險,並不等於可以酒後駕車一樣。


董責險的好處顯而易見,它能夠為公司治理提供保障。管理者的風險容忍度是影響企業創新的重要因素,合理運用董責險可以降低管理團隊的風險厭惡情緒,從而提升公司價值。


而且,保險公司對承保企業治理水平和風險的調查評估也有外部監督的作用。 不過,從博弈論的角度出發,董事高管責任保險的引入可能會帶來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問題。由於高管的經營決策風險部分轉嫁給了保險公司,讓他們多了一層保護傘,這也就容易導致高管做出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決策。


02. 瑞幸保單:能否獲賠待揭曉


公開信息顯示,瑞幸投保的董責險總保額達2500萬美元。


這張保單組成的“共保體”一共有4層。


“底層共保體”由8家中資公司組成,保單底層保額是1000萬美元,其中中國平安產險承保底層份額30% ,意味著平安產險承保額是300萬美元,即最高賠付額約為2127萬元人民幣。


瑞幸涼了,“董責險”卻火了

當底層賠償金額不夠時,會啟動第二層賠付……直到第四層賠付。


目前,保險公司對理賠申請正在處理當中。


很多人好奇,瑞幸能否獲得理賠?


能否理賠的關鍵在於證券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後的最終定性,美國證交會和納斯達克將很快啟動針對瑞幸的調查。


瑞幸涼了,“董責險”卻火了

圖片來源:Insurance Business


董責險都是 “私人訂製” 的,最終認定還需要根據瑞幸所投保的董責險的合同來判定。但就行業慣例而言,故意犯罪和故意欺詐一定是董責險不可逾越的底線。


換句話說,除非能夠證明瑞幸的董事長、CEO、CFO等未參與/不知曉財務造假,僅屬於劉劍及其4個下屬的個人行為,那麼即使這次財務造假行為屬於故意,仍然可以算到合同條款裡的“過失”中去。


根據瑞幸咖啡披露的情況,所有的造假行為均是COO及其下屬所為。但有觀點認為,這次事件不是一個人能夠“扛”下來的。


財務造假是公司行為還是高管個人行為?這些先姑且不論,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保險的真正職責在於分散風險,絕不是為故意違規者買單。如越此雷池,保險將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了。


董責險只保風險,不保違規,更不可能是隨便踐踏資本市場規則者的擋箭牌和護身符。


03. 國內市場:叫好不叫座


企業和人一樣,多少需要幾張保單才有安全感。


公開資料顯示,97%的美國公司和90%的歐洲公司都購買了董責險。香港地區,董事責任險的購買率也達到了60%至70%。


國外資本市場發展歷史較長,追責機制相對完善,處罰也比較嚴厲。所以,上市公司一般在上市之前都會為其高管購買董責險,這是長期發展形成的一種慣例。


平安產險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美國中概股投保董責險的比例超過90%。


然而,董責險在國內至今仍屬小眾險種,如果不是瑞幸事件,很多人甚至都沒聽過。


數據顯示,44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投保董事責任保險的公司不到300家,投保率不足10%。


瑞幸涼了,“董責險”卻火了


雖然董責險從2002年就出現在中國保險市場上,但供需雙冷,叫好不叫座。


究其原因,一方面與我國資本市場問責機制不完善、違規成本偏低有關;另一方面,董責險自身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產品種類和保障條款不夠豐富,普遍存在高保費、低保額現象。


不過,我們可以看到,資本市場外部環境越來越有利於董責險“大展身手”。尤其是3月1日起,新《證券法》的實施,提高了違規成本,必然給董責險帶來更大的空間。


或許,這次瑞幸事件能在客觀上掀起一個投保董責險的小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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