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把行政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和企業養老金的差距縮小到最小?

海上人們


其實非常簡單,根據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就可以得出結論!

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企業單位職工與非企業職工的養老金計算公式都是相同的,全國執行一個標準。都包括三塊:統籌基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企業年金)。請看下圖所示的具有計算公式:


既然養老金高低與以上三方面有關係,那麼,只要努力使有關各方面的標準統一,大家想一想看,是不是將來的養老金高低就基本上相同了?

一、力爭當地企業與非企業職工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相互接近。

在兩類職工平均工資確實是不容易實現相同或者接近的。非企業職工工資相對來說是比較穩定的,無論是平均工資和月工資的變化都是非常小的。而企業單位職工工資一般來說是不那麼穩定的,但是,全省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也是變化不大的。


上圖是2018年全國部分省市的年平均工資。(圖片來源於網絡)

二、本人實際平均繳費指數。

這個是與個人從參與繳費開始到退休時所有月工資有關係,其值越大,指數越大,養老金必然會越高。

要想讓所有人的月工資基本相同,那絕對是不可能的事。通過這一條實現養老金接近,不大容易。

三、累計繳費年限。

相同工作年限的繳費年限也不一定相同,繳費年限相同的可以在一起比一比的。但還要看其他各方面的情況。

四、個人賬戶存儲額。

這個與個人的月工資及繳費標準有關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繳費一般是工資總額的8%,企業職工集體繳費一般是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80%為標準繳納。這一塊二者想接近,也主要是實現月工資基本相同才可能。

五、年金。

事業單位基本上沒有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而企業年金一般情況下,企業效益好的能夠繳納,否則,很少有繳納的。

那麼,也就會出現養老金的不同。

總而言之,

企業職工與非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是很難實現相同的。

即使是同時工作的人員,也是很難相同的。

(個人觀點,僅作參考。謝謝閱讀!歡迎關注!)



中小學教育者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以後收入的差距一直都存在,但是短期內差距快速縮小的可能性並不大!

要想知道怎樣縮小兩者的差距,就首先必須瞭解兩者差距出現的原因。

在我國的養老保險改革進程中,企業在90年代以後實行的就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機關事業單位則是在2014年以後才進行改革,這就導致長久以來養老保險的“雙軌制”。

在改革之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以後的退休費是按照工作年限發放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一般情況下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佔退休前工資比例)可以達到85%以上,而對於企業退休人員,他們的養老金按照公式進行計算,養老金替代率平均下來只有50%左右。



所以,計算方式的不同是導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金差距的最直接原因。

不過這點從2014年10月開始有所改變,2014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意味著“雙軌制”的徹底終結,從14年10月開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幹部也開始需要繳納社保,退休的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也和企業同步,都是按照一定的公式進行計算。

但是,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國家又強制要求單位必須為所有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職業年金作為養老保險的一種補充,能夠保證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相比改革以前不會有明顯變化。

而對於企業人員而言,雖然他們也有一種年金——企業年金,但是企業年金並不是強制性的,而大多數企業為了節約成本,並不會主動幫助員工建立企業年金,目前我國只有少數的企業有企業年金,並且大多都是國企。



所以,年金的不同是導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後收入差距的另一個原因。

我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最重要的兩個參數是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雖然法律規定單位必須以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作為繳費基數繳納社保,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不少的私人企業並沒有做到這一點,而是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為職工繳納社保,甚至還有企業不為職工繳納社保的情況。

而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因為工資收入都是財政核撥,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單位都是儘量想辦法幫職工繳納更多的社保。



所以即便每個月的工資收入相差無幾,但是兩者的繳費基數,機關事業單位可能是完全碾壓企業的,這也導致了退休後養老金的差距。


因此,要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金差距,主要是要改變以上三點。

對於第一點計算方式的不同,國家已經在2014年做出了改變,目前兩者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已經趨於一致。

對於第二點年金的不同,國家為了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順利推行了職業年金,這也涉及到幾千萬公職人員的利益,因此取消肯定是不可能的。而強制推行企業年金又涉及到企業老闆的私人利益並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在目前國家都在降低社保繳費費率為企業減負的情況下,強制繳納企業年金是行不通的。因此這點短期內不會有改變。

對於第三點繳費基數的不同,未來社保全部轉移到稅務部門徵收以後,企業不按職工實際工資水平繳納社保的情況會有明顯改善。

所以想要縮小差距,其實主要還是要依靠國家的政策,而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本就是需要很多的時間,因此短期內縮小差距目前看來並不現實。對於個人而言,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找一份好工作才是更實際、更方便的辦法。


流雷電


樓主你好,怎麼樣把行政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金和企業的養老金的差距縮到最小?這個問題是沒有辦法解決的,為什麼呢?本身行政事業單位,他雖然說在2014年以後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但實際上,行政事業單位一方面繳納的養老保險的指數普遍是比較偏高的,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己的工資標準來交納社保待遇的。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事業單位人員都基本上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也就是所謂的補充養老金制度,所以這樣一來的話,那麼作為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所能夠享受到的養老金待遇比較高就是這個原因。相反企業單位的人員,他不但沒有按照自己的一個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待遇,並且也沒有建立相應的企業年金,所以就導致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獲得的退休金是比較偏低的。

這個問題想要從根本上解決,那麼就只能夠通過企業方面來解決,因為大多數企業是不符合這個社保繳費要求的,也就是說他並沒有按照員工的一個工資來繳納這個社保待遇,並且絕大多數企業也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所以這樣一來的話,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所獲得的退休金待遇普遍就是比較偏低的了。


社保小達人


誰想縮小誰是最傻,只要活著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可觀,實際工資並不高。企業養老金遠超過事業的養老金,可能有些人不知詳情,都舉目上望,感覺企業養老金低,事業養老金高。

太浮誇!如果真的把兩邊距離拉平,企業養老金就會降低,這就是呼迂了那麼多年,事業和企業的養老金並軌不了的最大原因。我不知道小編提的問題是否指的事業單位是中石油?

本人回答問題只對這個問題: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金的差距縮小到最小?我回答:如果縮小,企業養老金就會更低,而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就會拉高高,所以這個問題完全不好解決。

拉近距離,企業吃虧,對養老金並軌方案議論實施多年,然而怎麼解決?不是一般的複雜。(當下的北京,企業養老金4000以上,事業養老金2700左右,退休後的人員)這是實情,怎麼縮小呢?又如何做到平衡或縮小之距?


(圖片來源外站)

誰願意把4000元變成3000多元?行政事業單位願意往上靠,可以變成3500左右元,何樂不為? 可以評論或者留言,如果有行政事業單位的人,我更加歡迎👏。


蘭竹ZLZ


題目錯。退休和企業無關(有三個月交接期),退休是社保局發養老金(退休工資)。


王五耳


這太好辦了。把兩者相加除與二。

再按照得出的數發放,就可以了。

這是再簡單不過的辦法。

辦法有了,難辦的是實施,

誰來實施?

出辦法的人肯定不能實施。

能實施的人肯定不同意辦法。

這個矛盾如何解決才是問題的關鍵。

提,和誰提,誰聽你提。

在頭條呼籲?屁用不管。

鬧?肯定不行。

條條大路都不通。

還是洗洗睡吧。


我說你聽你說我聽


實際上,行政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和企業養老金的差距已經已肉眼可見的速度縮小了。

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按照政策全額繳納養老金了,在未來幾十年後,二者的養老金將完全一致。

但是,這只是一項。許多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仍然可以享受到許多在職時的福利,這部分的差距短時間是很難解決的。

比如,有些退休公務員,退休金可能只有不到3000,但是加上福利,能開7000+。

以上。


法律法規知識


首先,機關事業單位已經開始養老金並軌了,並軌完成後人家也和企業職工一樣拿養老金。其次,如果你覺得企業養老金過少,恐怕也得從自身找原因。是不是自己實力不夠,因為工資低而導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低?是不是自己在職時努力一下,考下高級別的職稱,退休後就能拿的更多?是不是單位為了減輕負擔,違規少報了職工的繳費基數?單位為什麼不為你們購買額外的養老產品,比如企業年金?也許我話糙了,但別總想著怎麼讓別人變得和自己一樣慘,而應該想想怎麼讓自己變的和別人一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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