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弥渡县法院审理了一起18人涉恶案件,涉及非法拘禁罪、强奸罪

2020年1月20至21日,大理弥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聂某某等18人涉恶案件。因该案涉及隐私,依法不公开审理。


大理弥渡县法院审理了一起18人涉恶案件,涉及非法拘禁罪、强奸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9年1月期间,以被告人聂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长期纠集被告人杨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并唆使未成年人,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弥渡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为壮大势力,聂某某、张某甲在县内学校笼络未成年在校学生,招收“小弟”,成立帮派组织,参与加入该团伙的学生,依仗聂某某、张某甲等人的势力,横行霸道,以加入帮派为荣,该团伙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等罪名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大理弥渡县法院审理了一起18人涉恶案件,涉及非法拘禁罪、强奸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认证,对案件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使用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并发表了意见。弥渡县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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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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