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迴歸本源:投融資與建設加速分離

前言

自四萬億後,投資+建設模式逐漸登上舞臺。這些年,投建結合的具體操作模式換了許多種,不過內核始終是帶資建設。但深究起來,建築業屬於成熟行業,既無超額利潤,也無募資優勢;是誰把建築企業推到了風口浪尖?這樣的模式真的可持續嗎?

一、行業競爭激烈,將投資作為業務優勢

雖然建築業有資質管理,但相比其他行業的壁壘,建築業的門檻是比較低的;加上市場規模龐大,無論是企業還是從業者,都感受到了競爭的激烈。


在過度的競爭中,許多企業為爭奪市場份額焦頭爛額,而在這過程中一部分企業意識到了新的機會,地方政府項目的付款是有保障的,完全可以墊資施工。因此,一部分企業逐漸將投融資作為了自身的業務優勢,憑藉墊資施工、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組成投建聯合體等形式快速拿下一批政府政府項目,就此開啟了投建模式的序幕。

二、適逢槓桿擴張,投建迎來機遇

原本投建模式並不是主流,但隨著地方政府債務的積累,以及金融槓桿的擴張,投建模式逐漸迎來了新的機遇——2015年開始的財政體系改革,地方政府舉債受到嚴格限制,短期財政資金較為緊張,政府債務逐漸隱性化,越來越多的政府項目需要投資+建設的共同進行。


原本投建模式是少部分企業競爭的“優勢”,但在此模式全面推開後卻讓企業們笑不起來,尤其是民營企業。央企憑藉自己更強的資信、更低的融資成本在投建模式中大行其道,拿下了絕大部分的好項目、大項目;即使採取同樣的模式,民企也只能在央企競爭的縫隙中“撿漏”,否則就只能給央企“打工”。


從本質上來說,這輪槓桿擴張是將許多政府債務轉移為企業債務,因此投建模式的流行有一定的必然性,同時金融機構的配資、明股實債等手段也為投建一體化推波助瀾;但隨著政府債務的去化,風險的焦點已從政府債務轉移為了企業債務,在企業、金融業共同去槓桿、防風險的趨勢下,投建模式的歷史使命已然終結。


建築業迴歸本源:投融資與建設加速分離

三、投建項目下隱藏的重重風險

隨著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逐漸擴張,中央再次針對違規舉債問題進行了整治,但地方舉債建設的需求仍在,投建模式依然有較大的慣性,即使在2019年《政府投資條例》出臺後,帶資建設仍未停止,轉為更隱蔽的方式實施,但其中蘊含的風險真正逐漸發酵。

當整治地方隱性債務進入攻堅階段,企業們發現兩個問題,一是預算法的界限逐漸嚴格,許多政策不再模糊不清,地方財政可用於挪騰的空間正在壓縮,違規操作的風險進一步加大;二是在融資平臺的規範、整治下,許多非標債務無法借新還舊,平臺兌付的壓力激增,並且無論從什麼角度上來說,平臺總會優先保障公開債務,至於非標債務、隱性債務,自然出現了重重問題。

除少部分外,絕大多數的投建項目的本質依然是隱性債務,如今隱性債務大體走到盡頭,投建模式的消亡指日可待。

四、去槓桿、防風險;投建逐漸分離

在解決了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後,國有資本的隱性債務問題就成了新的焦點,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了要控制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此後央企大幅度停下了自己憑藉投建模式擴張的步伐;融資平臺的隱性債務也開始推進整治,建築企業依靠槓桿擴張的路就此終結。


建築業迴歸本源:投融資與建設加速分離

另一方面,金融業的監管也正在持續,企業融資依然困難,在去槓桿、防風險的思路下,投建結合逐漸走向了投建分離,建築業也開始正本清源,迴歸主業;有句話叫做“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建築企業在建設上是專業的,但對他們來說,投融資始終不是他們所擅長的,更不用說還要承擔原本不屬於這些企業的風險。


在2019-2020年地方專項債大量發行的過程中,地方項目的建設已經脫離了融資屬性,建築企業又回到了總承包的道路之上,畢竟建築企業真正要比的,還是建造本身的服務與質量。


建築業迴歸本源:投融資與建設加速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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