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女孩母亲称:“女儿曾被威胁”,为何案情正在奔向深水区?


性侵案女孩母亲称:“女儿曾被威胁”,为何案情正在奔向深水区?

鲍某明欲把胶带粘在女孩身上


高管被指性侵养女事件,经过多日的发酵,案情正在奔向“深水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媒体的任务”,“舆论的赋能”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就看法理程序怎么认定这起扑朔迷离,狗血淋头的“性侵纷争”。然而,在这个关键时刻,性侵案女孩母亲再次抛出增量信息。她直言女儿曾被威胁:“如果告诉妈妈实情,我就杀你妈妈”。


坦白讲,案情剥离至今,媒体仁至义尽,舆论声嘶力竭。但是,在具体的案情挖掘上,基本上停留在“嘴战”层面。“养女方”(养女及其母亲)一直在控诉“养父”,而“养父方”一直在含糊的回应。这导致,“性关系”貌似八九不离十。但是,二人的关系始终没有搞清楚。


“养女方”(养女及其母亲)坚称二者是“养父女”关系。“养父方”却始终回避“养父女”关系,并直言是恋人关系。当然,双方在具体的发声过程中,也都各自晒出证据。而作为媒体渠道来讲,为保证客观公正,平衡报道是基本的素养。但是,碍于信息增量的微薄,难免会有些许失衡。


事实上,作为这起争议较大的性侵案,回到“证据链”本身可能就不再那么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舆论审判中,基本的逻辑中,拷问人性的比重较多。这导致,先入为主的情绪就会走向极端。比如质疑“养女方”的“高攀论”。比如质疑“养父方”的“变态论”。


这些判断其实都不为过,但是,回到案情本身,终极的争论还是在于“女孩是否被性侵”。并且,关乎“成年男性”和“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相关的法律又是如何定性的。于此,不管是“养女方”,还是“养父方”都要搞清楚一点,各自所控诉对方的“事实”,可能很大程度上都是“道德事实”,而非“法理依据”。


不过,就“女儿曾被威胁”这种事情,但凡被坐实,就是罪证的筹码。所以,案情发展至今,这其实算是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毕竟,这才是真正在谈论罪证的问题。而非只是“谈关系”,“谈道德”,“打嘴仗”。当然,随着最高检和公安部的介入,意味着案情正式进入“动真格”。


女孩和鲍某明是什么关系,其实并不能加重或撇清性侵的事实。说实话,“养父女”如果没有法律的认证,也只是道德性的关系。而“恋人关系”就算存在,成年男性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总还是不妥的。甚至,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理上都站不住脚。


尤其,在我们的教育中,性教育是相对缺位的,这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根本搞不清楚在性意识层面的意愿问题。说实话,就算发生时并没有很坚决地拒绝,包括发生后并没有迅速的逃离,这依旧不能代表一定是愿意的。所以,对于这起性侵案来讲,他(她)们的关系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发生关系,何时发生的关系。


另外,关乎14岁的界定。如果,只是硬性的以年龄作为计量分界,而不考虑“受害者”实质性的处境,那么这样的“法理”,很容易被精通法理的人“钻空子”。因为,就目前来看,14岁不仅是舆论的争议点,也是后续案情走向的一个重要“突破点”。


质疑“养女方”的“高攀论”,其实很容易就能破解。因为,作为“养女方”在面对“养父方”时,很明显是弱势的。说实话,一个久经商战的高精尖人才,怎么又能被轻易蒙骗呢?所以,从常识的层面考量,这种可能性是极低的。


并且,就算“高攀论”真的存在,那么这也不能成为“成年男性”可以“睡未成年少女”的理由。只能从道德层面,对“养女”的母亲进行注解,认为她可怜可恨。所以,有些人发出这种质疑的时候,很多人觉得是为“养父方”搜集案情支撑。


可事实上,这是两码事。因为,一个女性道德不济,并不是她被侵犯的理由,或者她女儿被侵犯的理由。所以,就舆论战中的“养女方”控诉言论,真正的意义并不在于能不能证明自己是受害者。而是,要最大限度地说明自己是受害者。因为,这是案情渐入佳境的一种捷径操作。


要知道,“性侵案”历来难破,就是因为性关系的达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如这种“半熟人”关系下的性侵纠纷,更是一言难尽。我们可以想象,他(她)们四年来的“畸形关系”。无论是“养父女”关系,还是“恋人关系”,都其实不符合常规。


就“养父女”关系来讲,“养父”把“养女”睡掉,无论怎样,也是乱伦的。即便,他(她)们不存在血缘关系。当然,世俗社会中,“干女儿”的存在,已经泛滥。但是,此“干父女”并非真正的父女关系,而是床榻之间,鱼水之欢时,一种调情的私密称谓。


所以,如若最终的“性侵”被坐实,那么这位“养父”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把“养女”当成“干女儿”看待。可是,这位“干女儿”却真的想把他当爸爸来看。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场天大的误会。与此同时,也实证,在人性之间,往往都是错位和不理解的。这也注定,人与人多数只能是陌路的存在。


于此,一起复杂的性侵案,反映出的更多是社会的复杂性。尤其关乎人性道德层面,在这样畸形的关系中,呈现出最面目可憎的样子。他(她)们彼此都在强调对方可恶可恨,却从来不正视自己的可恶,这或许就是注定悲剧的源动力。


很多人说,鲍某明有钱有势,犯不着强睡“养女”,毕竟,这是输不起的。可事实上,反观“养女方”的处境,她们更加输不起。因为,在一个道德丛林之中,但凡控诉失败,女性意味着从此没有活路。因为,比起“受害者原罪舆论”的存在,“受害者原罪”更加严苛。


所以,这就是公众为何更愿意相信这对母女的原因。当然,相信并非指的是全盘的相信,很大程度上,只是相信“被性侵”的事情,至于,她们到底有没有别的目的性,又是另外一回事儿。并且,我们也相信,随着案情走向法理程序,类似的疑惑应该也会一并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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