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50餘萬!鄂爾多斯一公職人員被判6年!

面對法官,被告人幡然醒悟“假如能重頭來過,我一定好好工作,不再犯罪,爭取做對國家和社會有益的人。”

近期,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公職人員挪用公款案件。被告人包某因沉迷於網上游戲,挪用單位公款350餘萬元,被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五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包某開始在網絡上玩各種遊戲,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單位公款歸個人使用並超過三個月未還。案發後被告人主動投案並歸還部分公款。

法院認為,包某系國家工作人員,其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 | 內蒙古法制報

審核 | 東勝區融媒體中心東勝檢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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