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容留他人在住地吸毒,处罚不轻!


蚌埠:容留他人在住地吸毒,处罚不轻!

蚌埠法院网讯 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判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9年9月27日下午,洪小星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容留2男一女,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后被人举报,第2天晚上在一家浴室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属坦白;犯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综合量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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