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法院:業主拒交物業費 法官庭上解矛盾

邵陽新聞網4月13日訊(通訊員 黃諾西 肖清楊)近日,北塔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關於物業合同糾紛的案件,法官在庭上有效調解了矛盾。

居住在邵陽某小區的張某,從2018年開始一直拒交物業費,物業管理人員多次催繳未果,將張某訴至法院。張某答辯中聲稱,並非不想交物業費,家中漏水的情況發生多次,物業沒有盡到及時管理責任,造成了業主的損失,曾多次跟物業溝通,也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瞭解到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癥結所在,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法官在法庭上組織調解,讓業主和物業有效溝通,物業答應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落實,業主也承諾若問題得到改善願意補繳物業費,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原告物業方也同意撤訴。

法官提醒:業主和物業之間出現矛盾在當今社會時有發生,而物業和業主之間本就是水與魚的關係,長期共存,緊密聯繫。面對矛盾,雙方應該加強溝通,物業多站在業主角度考慮問題,幫助業主解決問題,而不是推諉扯皮;業主也應該加強自身素質,可以通過業主大會等方式合法合理維護自身權益,而不能偏激地將物業費的交納當成解決問題的手段。物業管理並不是“我管理,你繳錢”那麼簡單的事情。而是需要建立起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人與人”的關係,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共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