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來朝的唐宋:外國人“很常見”,既能做官,又能尊享政治權利

萬國來朝的唐宋:外國人“很常見”,既能做官,又能尊享政治權利

盛世大唐

中外問題一直是一個比較受關注的焦點,即使是在古代,關於外國人在中國的法律地位也是有著相關法律來進行規定的,早在外國人普遍增多的唐宋時期,早就已經有了一定的規定和處理原則。

唐宋時期,是我國封建歷史上對外貿易和經濟比較發達的時期,因此那時候在中國居住的外國人數量也十分龐大。下面,本文就將從唐宋時期外國人在中國所享有的基本法律權利,以及在統治者政策幾個方面,來探討唐宋時期外國人在中國的法律地位。

對外開放的政策、對外貿易的發展和發達的海陸交通,使得唐宋時期的外國人普遍增多

由於唐宋時期的對外開放的經濟貿易政策,使得對外貿易都發展十分迅速,再加上當時航海技術的發展以及絲綢之路的繁榮,使得唐宋開始,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數量就非常多。

1、唐宋時期增多的外國人主要從哪裡來?

那麼那些外國人,到底是從哪些國家來的呢?主要是來自東亞、東南亞和中亞這些地區,總而言之,就是來自中國的周邊地區。

萬國來朝的唐宋:外國人“很常見”,既能做官,又能尊享政治權利

由於絲綢之路的發展,波斯、天竺、大食等國家的人可以通過絲綢之路與唐朝進行經濟貿易,久而久之,這些“西域人”也產生了不少長期居住在中國或者短期居住的;而日本、新羅、百濟、高麗等東亞國家的外國人,主要是通過當時的東北驛傳系統與唐宋進行貿易;當然也有不少從海路系統而來的外國人,包括東南亞的一些國家。

《資治通鑑·唐紀》上有記載:“胡客留長安,久者或四十餘年”。這說明,當時在中國居住的外國人,甚至有高達四十多年的,基本上算是一輩子都在這裡了。

2、那些增多的外國人主要居住發達的城市,從事職業非常豐富

在中國居住的外國人,主要是因為經濟貿易頻繁而來到中國,因此他們主要居住在當時經濟貿易比較發達的城市,而從事的職業也是非常豐富的。當時的外國人“來唐務工”,主要從事的職業包括留學生、求法僧、外國商人、樂工、舞者、雜技人等等

,當然,在這裡面佔大部分的還是外國商人。

而從居住地來看,唐代的外國人主要居住的是在長安、揚州、明州、洛陽和廣州等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宋代的外國人則主要居住在開封、廣州、明州和杭州等地區。這些地區都有一些共同點,基本上都是當時的經濟貿易中心。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很高,主要體現在統治者對外國人的重視方面

數量如此龐大的外國人,以及在各行各業分佈的外國人,基本上都會受到當時統治者的重視,因為唐宋時期的統治者都十分注重對外貿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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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期外國人俑

1、允許外國人享有特殊待遇,享有各種民事權利以及政治權利

唐宋統治者對外國人的重視,可以體現當時外國人享有的特殊待遇之上。這種特殊待遇指的是,當時有些中國人都會受到限制的範圍,但外國人卻可以做這些事情。

《天下郡國利病書》有記載外國人所享有的一種特殊權利:“自唐設結好使(即市舶使)於廣州,自是商人立戶,迄宋不絕。詭服殊音,多流寓海濱灣泊之地。築石聯城,以長子孫。......禁網疏闊,夾人隨商翱翔城市。”

這足以說明,當時的外國人還可以享受到宋人所享受的不到的待遇。除此之外,中國人享有的基本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外國人也基本都享有。

2、採用“招徠”的政策對外,歡迎、重用和優待外國人

唐宋時期的統治者,在對待外國人方面。

基本上都採取“招徠”的政策,就是非常歡迎、重用和優待外國人。這主要以體現在經濟貿易方面。

因為外國商人對唐宋的經濟貿易的促進作用,因此唐宋的統治者,基本上會對外國人的貿易進行一定的獎勵。在史料當中也有記載宋朝的統治者諭旨:“市舶(指對外貿易)之利,頗助國用。宜循舊法,以招徠遠人,阜通貨賄。”這主要說明的是,當時的統治者對來華進行貿易的外國商人,採取一定的獎勵政策,包括政治和經濟方面的獎勵,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

從這個方面可以看到,當時的統治者是非常重視外國人的,甚至對外國人的來華貿易都進行一定的獎勵。

唐宋時期外國人在中國享有的具體各種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

談到外國人在唐宋時期所享有的具體法律權利,主要可以分為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兩個方面。

1、主要的民事權利——居住權、受教育權、財產所有權、婚姻權和繼承權

民事權利基本不用說,當時的唐人宋人可以享有的基本民事權利,外國人基本上都可以享有。主要包括的是居住權、受教育權、財產所有權、婚姻權和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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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接見外商

居住權是指的是外國人可以在中國居住,但是當時的的外國人在原則上不可以和唐人宋人雜居在一起,而是有著相對聚集的地方;受教育權,指的是當時外國人可以在中國接受教育,甚至可以參加科舉考試去做官;財產所有權,就是說當時的外國人基本上可以享有土地房屋的所有權,官府會保護當時外國人的各種私有財產;婚姻權,外國人可以在中國結婚,不僅可以和外國人結婚,還可以和中國人結婚,嫁娶相通;繼承權,官府承認外國人在中國的繼承權,這一點與中國人自己的繼承權是一致的。

從上面這些權利來看,基本上中國人所享有的基本民事權利,外國人都是可以享有的,並且政府也會對外國人的民事權利採取一定的保障措施,來確保外國人能在中國享有這些法律權利。

2、主要的政治權利——外國人可以做官

外國人的政治權利,主要是指當時的外國人可以參與政治生活,允許外國人做官。這做官的主要途徑,包括“招徠”和“科舉”。

“招徠”指的是,當時的政府為了經濟貿易的提升,會授予外國商人一定的官職,來獎勵他們的貿易成就,這屬於當時的外國人的一種特殊待遇,唐人和宋人是無法享受到這種做官途徑的;其二,就是“科舉考試”,當時的外國人也可以和中國人一樣,去參加科舉考試,獲得一官半職,這也是他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

唐宋時期外國人在中國可以享有的其他權利

除了以上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之外,外國人在唐宋時期,還可以享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權利。這主要體現在經濟方面和法律衝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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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來朝

1、涉及到經濟方面的法律時,外國人可以享有貿易權

這種政策是非常顯而易見的,外國人可以享有在中國的經濟貿易權。這種經濟貿易,也是統治者喜聞樂見的。

這種經濟貿易權,基本上可以分為對外貿易和國內貿易。對外貿易指的是,當時的外國人可以進口和出口一些商品,包括各行各業的基本生活用品和工業用品,促進唐宋時期的對外貿易的繁榮;國內貿易指的是,當時的外國人,也可以在中國內部進行貿易活動,可以在國內經商,和國人享有同等的經濟待遇和貿易權。

這種經濟貿易權,實際上是外國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也是統治者對外國人重視的重要表現。

2、外國人本國和中國法律發生衝突時,以中國法律為主

除此之外,如果外國人在國內發生一定的衝突,法律之間的處理一般是依據外國人本國的法律為原則。

這主要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外國人和中國人發生一定的民事糾紛時,在這種情況發生時,主要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本土的法律;另一種情況是,當外國人與外國人之間發生民事糾紛時,如果屬於同一個國家,就依據當時外國人自己的本國法律來處理,如果不是屬於同一個國家,其法律依據主要還是中國法律。

這在當時的《唐律》當中也有記載:“諸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可見當時,對於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生的一些衝突,當時的本土法律也是有著一定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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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傳教的外國教派

總結

綜上所述,因為對外政策的開放、對外貿易的發達以及海陸交通的發展,唐宋時期的外國人普遍增多。唐宋官府,為了加強對外國人的管理,在法律方面都對外國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權利進行了一定的規定。

外國人在中國享有與中國人同等的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同時還享有一些商業方面的特殊待遇,足以表明當時的外國人在中國的法律地位很高,這也是唐宋時期的對外政策的開放性的體現,同時還促進了唐宋對外貿易的繼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宋會要·職官》

2、《資治通鑑·唐紀》

3、《宋史·食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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