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3·20”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玉林市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3·20”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20”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2020年4月6日,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女,25歲)。

經審查查明:2020年3月2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債務糾紛在其出租屋內將被害人羅某某殺死。3月23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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