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越來越不耐用,不正常

大家都知道電池是易耗品,隨著長時間的充放電之後,必定會出現容量的減小。然而正確的使用方式卻是可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的,為你節省下來一筆不小的費用。

電池越來越不耐用,不正常

電池充電的電流大小,將決定極板電化反應的結晶顆粒粗細,充電電流越大生成的粗大晶體表面積就越小,儲電量就會降低;反之則越細膩表面積就越大,對電能的儲存量就多。 當放電的電化逆反應時,參與電化反應的表面積越小放電能力就越小,參與反應的表面積越大放電能力就越大(就有點像冰糖和白砂糖在開水裡的溶解狀況)。 另外,如果給電池充電的電流,大到使電瓶發高熱甚至沸騰,則會使極板上的電化物質剝離脫落,會嚴重損壞電池。 經檢驗證明:充電電流等於或小於電池的額定放電電流的1/5時,才是最佳充電電流範圍。如果太小也不行,假如等於或小於電池的自放電電流(新舊電池都有自放電現象,電池越舊自放電就越大,報廢電池主要是自放電超標)那麼就根本就充不進電。當充電電流稍大到接近自放電電流時,充電的時間則會很漫長。 因此充電電流都是設置在放電電流(電池額定最大允許電流)的1/5-1/8的範圍,電動車充電器均設置在放電電流1/5的值上。 由於電池安時(AH)大小不同,允許的充電電流大小也不同(越大越不會發熱),較大安時電池就允許較大的充電電流,所以為什麼同樣是48伏的充電器卻要劃分12安時專用或20安時專用充電器,要避免混用就是這個道理。 例如:當用48伏20安時的充電器給48伏12安時的電池充電,就會發現充電時間快許多——充電效果不好。 當用48伏12安時的充電器給48伏20安時的電池充電,就會發現充電時間會慢得多——充電效果卻增高。 故,給電池充電使用大於放電電流1/5的不合理快充,會減少電池的儲放電能力,這樣的所謂"快充"對充電效果和電池的壽命都會有較大影響,只能用作不得已的應急。 假如快充使得電池嚴重發熱或電瓶液沸騰,會造成電瓶接近報廢或徹底報廢,是絕對不可以的。

電池越來越不耐用,不正常

巴巴拉拉的說了那麼多,總結一下:

1.不可將電池用至完全放電狀態,會對電池造成不可逆損失;

2.隨時給電池充電,保持在中間容量靠上狀態;

3.使用匹配的電壓電流給電池充電,避免充電過快或電流過大造成電池損傷。

這種情況下,使用三年仍然能保持電池容量85%以上,按照四年換手機的邏輯,省下來一塊兒電池錢,可以吃頓大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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