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最高檢:批捕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達非典時期八倍 詐騙、售假、造謠等網絡犯罪突出

中國網4月8日訊 據最高檢消息,截至目前,檢察機關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數、人數已分別達到非典時期的八倍和五倍左右。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介紹,這次疫情發案數較多,主要原因是涉疫網絡犯罪突出。在所有涉疫網絡犯罪案件中,利用互聯網實施詐騙、製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犯罪數量最多。值得注意的是,藉助網絡傳播的便捷性和隱蔽性,本次疫情期間詐騙犯罪發案量大幅增長,截至4月7日,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詐騙罪1588件1675人,起訴881件926人,批捕的案件數和起訴的案件數分別佔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的58.4%和47.3%。

近年來,網絡犯罪蔓延迅速,檢察機關辦理網絡犯罪案件數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達34%以上。2018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網絡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訴105658人,較前兩年分別上升78.8%和95.1%。

針對網絡犯罪高發多發態勢,最高檢聯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淨網”專項行動、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等,加大對網絡“黑灰產”司法治理力度。2018年以來,最高檢先後掛牌督辦了社會廣泛關注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和假借“金融創新”“互聯網+”的名義實施的金融詐騙案件共35件。

2018年1月16日,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和司法部發布《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對打擊網絡“水軍”作了規定。2019年10月25日,最高檢聯合最高法頒佈《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主體及入罪標準、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的客觀行為方式的認定,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標準,統一了司法尺度。

2019年1月,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設立專門負責網絡犯罪案件的辦案組,加強對下辦案指導。檢察機關除依靠自身力量加大培訓力度外,還委託院校或網絡公司對青年檢察官進行網絡專業知識的深度培訓。專業化機構的建立和專業化隊伍的培養,為檢察機關精準打擊網絡犯罪注入了強大活力。

最高檢還與多國檢察機關加強協作,細化跨國跨境協助調查取證、緝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涉案贓款贓物移交、證據轉換及採信、司法文書送達等方面協助機制,形成打擊網絡犯罪合力。2018年5月至6月間,最高檢與公安部共同組團赴捷克、克羅地亞、匈牙利、斯洛文尼亞和波蘭,推動上述國家將在當地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62名中國臺灣地區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今年,最高檢成立由三名院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辦公廳、第一檢察廳、第二檢察廳、第四檢察廳、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研究指導組,統籌協調做好深化打擊整治新型網絡犯罪的各項工作,全面加強檢察機關打擊網絡犯罪的研究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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