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曝光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曝光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曝光內容

截至2020年3月底,以下18名駕駛人因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醉酒駕駛營運和非營運機動車等原因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現將以下18名駕駛人的駕駛證公告作廢。

具體公告如下:

【曝光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溫馨提醒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曝光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編 輯:樊沛纓

▎審 核:張 葉、孫康琪

【曝光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烏海車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