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強化督查助力脫貧攻堅

商洛新聞網訊:近日,商南縣制定了《商南縣脫貧攻堅督查辦法》,確保脫貧成果持續鞏固提升,堅決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收官戰。

據悉,該督查辦法適用於各鎮(辦)、村(社區)及各部門的脫貧攻堅工作督查,由各督查主體對全縣脫貧攻堅任務推進情況開展的檢查、監督、督導、協調、通報、追責等。各鎮(辦)、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脫貧攻堅工作第一責任人,親自抓好督查配合、問題整改和跟蹤問效,確保脫貧攻堅工作落到實處。

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全縣所有農戶“兩不愁、三保障”達標情況;脫貧攻堅“三落實”情況;縣脫貧辦安排的重點工作任務進展情況;中省市反饋以及自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看是否達到整改要求,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並上報銷號;工作推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扶智扶志、環境綜合治理及群眾認可度情況;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交辦事項落實情況等七項內容。

督查工作以暗訪為主,採取直接入戶、現場交辦、緊盯落實的方式進行,通過督查、交辦、核查、約談、再督查“五步工作法”,嚴格開展督導督查工作,並對問題整改實行簽字背書。按照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或縣脫貧辦安排,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政府)督查辦公室、縣脫貧攻堅督導督查組聯合督查或縣脫貧攻堅督導督查組專項督查,對重點鎮村、行業部門以及重點問題、重點工作進行督查。督查組檢查發現問題現場予以交辦,對於能短期內整改到位的,限定時間節點再核查;對於短期內不能整改到位的,責令鎮村及責任部門建立長效機制,並長期堅持。被督查單位要按照交辦規定時限完成整改並報告整改結果,督查組實時跟蹤督查。經核查,交辦問題未按時整改到位的,嚴格實行工作團、部門、鎮辦、幫扶幹部責任捆綁、“一案四查”,第一次全縣通報,第二次由縣紀委監委進行約談。約談後,督查組再次進駐鎮村和部門,對問題整改情況再督查,對於問題仍舊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視其情節移交組織部門進行組織處理或由縣紀委監委進行紀律處分,同時,在單位、個人年度考核中按人次予以扣分。

同時,加強督查結果運用。在組織處理方面,在脫貧攻堅督查檢查過程中,對包抓的縣級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鎮、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四支隊伍”及包扶幹部實行捆綁式責任追究。納入考核,對發現問題實行縣級包扶部門和鎮(辦)村(社區)“雙責任”“雙向扣分”的雙向責任追究制度,並將扣分情況報縣考核辦,作為縣級各部門及各鎮(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扣分依據。對脫貧攻堅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幹部,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向組織部門推薦,優先提拔重用或者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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