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小潘骑着电瓶车去上班,被逆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了,当场流了好多血,后来120把她送到了医院,电瓶车也就被交警大队提走了。
等了一个月,小潘终于拿到了交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心想着这起交通事故她终于可以拿到点补偿了,但是拿到这份鉴定书。
她却傻眼了,因为交通部门认定,她的这辆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
而小潘持有的是C1驾驶证,因为与准驾车型不符,现在她不但没有拿到赔偿,自己的驾驶证还被交警扣了12分,并缴纳罚款500元,还要耽误时间去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学习。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脚踏板。
最高设计车速限值25km/h,整车质量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400W。
超过以上标准的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D、E、F驾照才能上路。
根据测试鉴定,小潘的这辆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45km/h,属于机动车了,所以才导致她受到上面一系列处罚。
看看网友怎么说?
如果电动车的最高时速限定为25迈的话,我们就不会选择电动车了,因为这样的时速实在是跟不上他们快节奏的生活。
最后提示大家:
在以后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认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这样才能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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