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瘓丈夫“被離婚" 法官傾情暖人心

近日,洋縣人民法院謝村法庭受理了一起特別的離婚案件,丈夫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女方卻第二次起訴要求離婚。鑑於本案的特殊性,辦案法官及時聯繫被告所在村村委會幹部瞭解雙方具體情況,並組織雙方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多次調解協商,最終促使達成一致意見。

原告王某(女方)與被告孟某2000年在廣東打工時相識談婚,2002年生育一女,2006年補辦了結婚登記,起初夫妻感情尚可。後因家庭經濟問題,時常發生矛盾糾紛,夫妻關係漸行漸遠。2017年孟某在內蒙古煤礦挖煤時下肢受傷癱瘓,這對本就脆弱的家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2018年,王某出於對未來生活的考慮,向法院提出了離婚,法院審理查明事實後判決不準離婚;但是一年多的緩和期並沒有讓王某回心轉意。2020年1月,王某再次起訴要求與孟某離婚。

癱瘓丈夫“被離婚" 法官傾情暖人心

庭審前,法官特意前往孟某家中瞭解他對離婚的想法,孟某表示目前他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王某的照顧,不想離婚。可是經法官瞭解,王某要求離婚的態度十分堅決,並表示自己現在也患有糖尿病,生活拮据,如果不離婚,雙方都只會是對方的負擔。由於原、被告意見分歧較大,經過多次溝通協商,仍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考慮到本案實際情況,加之此前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夫妻感情沒有改善,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繼續共同生活未必對雙方有益。法官決定再多做工作,盡力爭取使雙方和解共贏。於是法官又找到被告孟某的父親、表叔,村委會主任及調解員到場,又開展了一次調解。這一次,法官先讓王某和孟某談了自己的想法,再讓到場的親戚和調解員等分頭與雙方溝通。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番努力,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孟某同意與王某離婚,王某一次性給付孟某生活資助款5萬元。考慮到孟某行動不便,王某將案件款交到法庭後,法官又將錢親自送到了孟某家中。臨別前,孟某緊緊握住法官的手,感激的說:“經過這麼多次調解我也想通了,她心思不在我身上,離了也好,我們都不再相互拖累,感謝法官為了我的事勞心費力,這個結果我是滿意的。”

癱瘓丈夫“被離婚" 法官傾情暖人心

該案的處理,體現了法律的濃濃溫情。今後,洋縣法院的法官們將繼續堅持以人為本,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理念,讓法治溫暖更多人心!(作者:洋縣法院 王逢、黃豔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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