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天下只有媽媽好,可有的人就不配做媽媽。
5月21日早上6點32分,火車站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陳女士報警,稱自己1歲7個月的女兒玲玲(化名),頭天晚上8點,在火車站西廣場附近丟失,請求民警幫助。
經過民警多方搜查,取證,他們發現諸多疑點。為何在孩子失蹤十小時後才報警?為何5月20號當天,陳的賬戶有49900多元的進賬?而且,盤問線索時,陳神色慌張,十分不對勁。
最終,經過民警深入的調查和盤問才得知,原來,此女子把自己的親女兒,以五萬的價格賣了!為了不被家人懷疑,才假裝報警。最讓人哭笑不得的是,賣孩子竟是為了拿去買化妝品和衣服等!
後來,在民警的勸說下,此女子和買孩子的人聯繫,聲稱孩子不賣了,但對方趁機要漲價,要六萬才退回孩子。民警當即湊夠錢,讓女子聯繫到人販子,找回了孩子,並一舉將他們拿下。
更令人感到辛酸的是,此女子的丈夫,接回孩子後,不僅沒有怪她,還去安慰她說:“在裡面好好聽話,出來時候,我跟孩子來接你。”
真是令人唏噓不已,不知道孩子長大,如果知道自己親生媽媽做的事,會怎麼想?為了虛榮心,為了買衣服、買化妝品,居然忍心賣掉親生骨肉?這是何等的喪心病狂!虎毒都不食子。
試想,如果孩子在人販子手裡,要受多少苦,甚至孩子可能會被利用,遭受更殘忍的對待。這位親生媽媽就不想這些問題嗎?別家的媽媽把孩子當心頭肉,她卻視如草芥。
孩子的爸爸面對孩子媽的做法,卻出奇的寬容,如果不是真心愛著妻子,是如何能說出這樣的話?少有人能寬容到這個份上了。
但願這位瘋狂的母親出來後,能夠改邪歸正,好好對待丈夫和孩子。換做別人,這事有幾人可以原諒和容忍?
有的孩子連媽媽都沒有,有的孩子卻有這樣的母親。真是可悲可恨!生下孩子,就要對孩子負責,這是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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