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縣一企業非法開採石料破壞基本農田無人管

“我們要舉報南伏城村村民於敬剛!他假借處理化工廢料為名,建立一個所謂的工業園區,其實根本沒有處理過一噸化工廢料,而是藉機開採石料,還非法佔用基本農田採砂!”近日,本刊編輯部收到一封來自河北省保定市唐縣羅莊鎮勺堤村的舉報信。

4月4日,本刊特派記者前往河北省保定市唐縣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舉報基本屬實。該工業園區的相關手續還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批准,除僅有100畝土地的手續和排汙許可外,礦產資源開採證等相關證照尚沒有取得。但是於敬剛所辦企業開採石料對外銷售已經相當長一段時間了。

現場:沒有手續的石料廠佔地千餘畝

在南伏城村外,有許多養殖場,有養牛的,還有養羊的,也有養驢的。

“雖然叫工業園區,其實,也就於老闆一個人的廠子。於老闆的石料廠在那邊!這幾天晚上加班生產,燈火通明,夜深人靜的時候聲音特別響,導致我家要下崽的母羊都睡不安生!”問及工業園區,一位養殖戶告訴記者。

在他的指引下,記者很快就看到了所謂的工業園區。雖然沒有用圍牆圈起來,但是看上去佔地面積相當大。一位村民說,整個算起來絕對超過1000畝。

村民們說,於敬剛在沒有取得工業園區的土地指標之前,就開始大肆進行建設。他以處理化工廢料為名,在沒有取得礦產開採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基本農田裡大規模開採石料和挖砂,至今已經削山700餘畝,同時又以以租代徵的形式從村民手裡租來農田1000多畝,建成了一個集開採、加工、銷售於一體的沒有任何手續的大型砂石料工廠;除了開山採石外,還在河道里盜採河砂以謀取暴利。

在村民的帶領下,記者走進工業園區,發現到處都被挖得面目全非。一些基本農田已經被挖下去近兩米深,無法耕種,還有洗砂石的汙水順著低窪處四處流走,一些汙泥已經乾的呈現龜裂紋,才上去咔咔作響。

河北唐縣一企業非法開採石料破壞基本農田無人管

(基本農田被破壞的面目全非)


記者看到山體已經被削去不少,還有一臺挖掘機正在緊張地工作著,塵土四處飛揚。趁著工人中午的休息時間,靠近於敬剛沒有掛牌的石料廠,可以看到裡面生產石料的生產線,其中一臺破碎機還冒著熱氣,很顯然剛停工不久。

河北唐縣一企業非法開採石料破壞基本農田無人管

( 山體被破壞十分嚴重)


河北唐縣一企業非法開採石料破壞基本農田無人管

(石料廠裡汙水橫流)


說法:土地手續100畝左右 排汙許可剛拿到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唐縣國土資源局,該局辦公室一位姓趙的負責人稱,羅莊鎮的工業園有100多畝土地獲批。當記者要求其出示相關文件瞭解具體情況時,他表示:沒有宣傳部門的同意,他不能接受採訪。

問及於敬剛在工業園區開採礦產資源是否辦理了礦產資源開採許可證時,他沒有明確回答,只是請記者去宣傳部門。

隨後,記者又來到唐縣環境保護局,該局史副局長介紹說“於敬剛的石料廠在上個月辦了排汙許可證,具體的情況要向環境稽查大隊的張隊長了解,但是他下鄉去了,可以留下聯繫方式隨後讓他聯繫你!”

截止記者發稿前,並沒有接到張隊長的電話。但有村民告訴記者,一連幾天,於敬剛的石料廠一直正常生產,晝夜無歇。

記者手記: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範圍採礦的,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採、賠償損失,沒收採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很明顯於敬剛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上述的法律規定,不但非法破壞基本農田,而且盜採國家礦產資源,不知道這樣的行為為何能在保定市唐縣存在這麼久,而且相關部門還為其大開綠燈,讓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一路暢通無阻?!(文/ 圖 記者 趙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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