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6)—iPod

上次說到了喬布斯回到蘋果後,在1997年到2000年3年的時間裡,蘋果的估計漲了8倍,公司觸底反彈,起死回生。我們都知道一個好的CEO不僅能讓公司絕處逢生,還能讓公司發展到另外一個高度。

蘋果這個新高度的開始依託一個產品,那個就是我們所熟知iPod,也就是蘋果2001年推出的播放器,這個播放器有兩個劃時代的意義:

蘋果第一次走出了自己熟悉的電腦行業,開始改造和影響另一個行業,音樂行業。

蘋果第一次走進大眾消費領域,贏得了年輕人的心。

我們現在覺得蘋果是一家很酷的公司,那就來源於15年前iPod的開啟。所以我們今天來詳細講解一下iPod。

iPod產品歷經三個階段,第一是推出iTunes服務,給iPod打下了基礎;第二個是iPod的推出:第三個是蘋果對整個音樂行業的改變。

數字中樞

iTunes是連接蘋果設備的一個核心軟件,最開始的樣子只是一個音樂管理軟甲,用來同步Mac與iPod裡面的音樂。喬布斯本來就是個音樂的重度發燒友,他很快發現音樂可以做成一門大生意。他認為,未來的電腦不會是一個邊緣化的工具,而是“數字中樞”,家庭內的很多設備都會通過電腦連接起來,比如數碼相機,錄像機,MP3音樂播放器等等。而電腦,則是所有這些設備的中心。

現在看這個觀點還是很有前瞻性的,但是提出這個觀點的並不是他,而是比爾·蓋斯,但最終把這個想法發揮到極致的是喬布斯,這可能是他最強的一個能力吧。

有了這個“數字中樞”的概念之後,喬布斯就著手開始打造,但是他發現蘋果處理有電腦以外,其他什麼都沒有,比如相機和音樂播放器,於是他收購了一個小團隊,做出了iTunes這個軟件。

iPod:好的開端

iTunes給iPod的誕生打下了一個很好的基礎。因為喬布斯一直有一個理念,就是用戶的最佳體驗一定要軟硬件結合起來。當他看了一圈市面上的MP3播放器,覺得都太差勁了,於是他決定自己打造一款,也就是iPod

即使用現在的審美來看,第一代iPod也可以說是一個非常有設計感的產品,這個小小的設備卻融入了喬布斯團隊的智慧。下面來說說幾個小故事。

蘋果公司(6)—iPod

第一個是,當時為了尋找體積小,存儲量大空間大的硬盤,喬布斯和他的團隊飛到了日本蘋果供應商那裡去調研。結果東芝公司正好推出了一款5個G的存儲空間,只有一個硬幣的大小,當時就想出了一句口號,把1000首歌裝進口袋裡。

第二個是,關於iPod正面那個令人驚豔的滾輪設計,這是喬布斯下面一個高管想出來的,覺得滾輪的方式最適合在小設備上搜索,找歌,聽歌。喬布斯聽到這個方案後,立馬拍板:“就是它了。”

第三個是,在設計iPod整個產品邏輯的時候喬布斯提出了兩個字的要求:簡化,就是在找任何一首歌或者使用任何一個功能的時候,操作不能超過3次。

第四個是,iPod的顏色,現在你肯定對蘋果的白色非常熟悉。這個就是蘋果的設計總監喬納斯想到的。白色會賦予產品一種更高級的感受,而且不僅僅是機身是白色,電源、連接線,甚至耳機都要是白色。尤其是當時所有的耳機線全是黑色的。他把這個想法告訴喬布斯以後,喬布斯馬上同意了。

第五個是,圍繞著這個白色,李·克勞又拿出了新的作品。一個邊跳舞,邊聽iPod的黑色剪影,中間有兩根很富動感的耳機線。這個廣告也成了經典,讓所有的年輕人都覺用上iPod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蘋果公司(6)—iPod

在推出iPod之前蘋果還是以電腦產品為主的公司,隨著iPod399美元的價格一推出,一下子拉近了與年輕人的距離。從此蘋果從一個傳統的電腦公司的形象,轉化成為很酷的品牌。

第六個是,喬布斯是一個非常專注,非常會做減法的人。這種哲學讓他做了一個決定就是:iPod不能有開關鍵。

因為喬布斯覺得,不管是從美學還是哲學的角度講,開關都沒有必要,如果不用,iPod自動休眠就好了,用的時候直接拿起來。真是一種很有禪意的設計。

最後一個小故事就是喬布斯決定iPod只能單向同步,也就說用戶可以把電腦裡的歌拷貝到iPod裡,但是不能把iPod裡的歌考到電腦裡。這樣就是為了防止盜版。iPod的包裝是還印了一條提示語:“不要偷盜音樂”。作為一個資深的樂迷,喬布斯可以說是以身作則。

重塑音樂行業

做完iPod之後,現在有iTunes管理歌曲,有iPod可以播放歌曲,最後的環節就是購買歌曲。尤其作為樂迷,喬布斯對版權還是十分重視。所以他決定做一個簡單而又合法的購買渠道。

其實當時的唱片公司的日子都很難過,因為盜版歌曲下載太容易。但喬布斯有一個非常獨到的觀點,他說:“80%下載盜版的人其實是不得已的。因為有沒有什麼渠道,只能下載盜版。若果我們給他們一個好用的方法,那麼大家可以就不用下載盜版了。”

於是喬布斯就準備做一個音樂商店。這次他需要和其他行業的巨頭一起合作。說服五大唱片公司和他一起幹。方案是,每首歌99美分,唱片公司拿七,蘋果拿三。

那是唱片公司最不能接受的一點是,要把專輯拆成單手歌曲來賣,因為這對他們的利潤影響很大。但喬布斯堅持要這麼做,他說,“盜版下載早就把專輯拆分了,若果你不賣單首歌,你就無法和盜版競爭。”

當然,喬布斯說服這幾個唱片公司還是一個費力的過程,喬布斯再一次展示了天才的談判技能。一邊用盜版要毀滅整個行業嚇唬他們,一邊又強調蘋果有強大的技術能力,和他們合作是最好的選擇。最終,用這個蘿蔔加大棒的策略終於搞定了五大唱片公司。

蘋果本來的目標是6個月之內賣出100萬首歌,但實際上6天就賣出了100萬首。如今發行數字專輯,以及購買歌曲的數字版權行為已經非常普遍,可見蘋果對音樂行業的影響。

  • 就這樣喬布斯用iPod這個產品,不但大大提升了蘋果的品牌形象。還徹底改變了音樂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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