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治理小区私占车位行为

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受公共区域条件所限,存在配套车位不足现状。个别居民为个人停车方便,自行使用电动车、三轮车或杂物私占车位。方便自己,却损害大家利益。

  近日,有居民反映张大里新村小区私占停车位问题,停车位被小区部分住户私自划分、拉地锁、放路障,不允许小区其他住户停车,认为不合理。

  对此,路北相关部门对张大里新村小区内的私占停车位现象进行治理,共拆除车位锁6个、清理私占停车位废弃轮胎及路障等杂物21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拒绝和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霸占公共停车位属违法行为。

  对此不文明行为,路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治,打击了霸占公共停车位苗头性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其他居民停放机动车辆的正当权益,有效规范了老旧小区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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