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丟了,證件回來錢沒了,失主還是要感謝好心人

朋友週末來找我玩耍,下午坐公交車去汽車站,到了車站才發現把裝東西的小包給丟了,包裡錢倒是不多,統共也就200來塊錢,重要的是朋友的身份證、銀行卡、鑰匙、充電器、還有1000多的出差報銷單據都在裡面,這些要是丟了可就麻煩了,耽誤事啊。

幸中之幸,手機沒在包裡,我們聯繫了公交公司,結果車是找到了,車上卻沒有那個小包包,估計是被其他乘客撿走了。此情此景只能自認倒黴,然而第二天下午,朋友突然給我打電話,興奮地告訴我,有人給他寄了同城快遞,他去拿時發現竟然是丟失的小包包,檢查過後,裡面除了現金沒了,其他單據證件都還在。

錢包丟了,證件回來錢沒了,失主還是要感謝好心人

朋友沉浸在失而復得的喜悅裡,說要不是聯繫不上給他寄快遞的那個人,真想請他吃個飯當面感謝人家,這個快遞真的是幫了朋友太大的忙。

但是錢包裡的證件回來了,錢卻沒了,這正常嗎?首先對於好心人能給朋友寄回錢包,而且朋友的信息可能是好心人在扒翻了所有的報銷單據後找到的,我們對好心人說句謝謝。但是您能這麼辛苦的幫忙找信息,幫忙寄快遞,說明您是一個熱心腸的人,但是拿走這200多塊錢實在是不能理解,是擔心我們不對您進行感謝,您白忙活一場,所以收取點手續費?還是單純的小貪心,覺得我給你們寄回去證件已經很有良心了?不管是哪一種原因,都不能否認您辛苦幫我們寄回包包的事實,我們謝謝您。

錢包丟了,證件回來錢沒了,失主還是要感謝好心人

200塊錢是不多,但是如果往下進一步深入,裡面裝的是2000塊錢呢,5000塊錢呢?那時候我們還會不在乎這丟掉的錢嗎?那時候我們還會覺得拾包的好心人只是單純的小貪心嗎?從小我們被教育拾金不昧,連撿到一分錢都要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做好事要不留名,那麼這樣的教育真的是有益的嗎?

孔子的弟子子貢做了好事不接受讚賞,人人都稱讚他重義輕財,而孔子卻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到子貢“重義輕財”的弊端,這將會導致未來沒有人再去做好事;另一個弟子子路救了一頭牛,被救的人感激他送他一頭牛,子路欣然接受,孔子讚許他,認為將來“再見到溺水的人,必定人人相救”。

錢包丟了,證件回來錢沒了,失主還是要感謝好心人

孔聖人的意思並不是說大家都不要去做好人,而是做一個合格的好人。什麼是合格的好人,做了好事被獎勵這是你應得的,而不是去做好人之上的好人,用大家來襯托你(雖然你絕無此意,但是輿論的方向總是如此)。當好人之上的好人跟普通的好人作比較時,普通的好人會被輿論強迫向更高層次發展,放棄自己應得的獎勵去向大好人看齊,那麼那些普通的好人就會不再做好人,而這個社會需要的不是少數的大好人,而是多數的普通好人,唯有如此,做好事才能成為社會常態。

所以撿到錢包拿走現金真正應該背鍋的不是撿到包的人,而是我們的社會獎勵體系。如果撿到東西歸還失主會有相應的獎勵,並且這個事情是大家都認可的,那麼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去歸還失主,幫人又利己才是我們所追求的。現在只是200塊錢,我們可以接受,不要等到真的出現2000塊,5000塊時,那時候才會意識到及早建立社會獎勵制度是多重要。話說到這,還是謝謝那個好心人花費時間幫我們寄東西了。

錢包丟了,證件回來錢沒了,失主還是要感謝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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