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公務可享豁免權 港議員等40人違令聚酒吧開會

香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等人本月2日到酒吧聚會,涉嫌違反特區政府因冠病疫情所推出的“限聚令”。雖然她事後解釋當時是以議員身份開公務會議,因此可獲豁免,但港府隨後公開否定立法議員享有該權力。

面對疫情日益嚴峻,香港行政會議上個月27日召開特別會議,通過兩條《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新增規例,其中包括禁止在公眾場所超過四人的群組聚集,俗稱“限聚令”。

這項設施於29日零時起生效,為期14日。違反者會被罰款2000元(港元,下同,370新元),或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綜合港媒報道,陳淑莊等40多人上週四(2日)到深水埗一間酒吧開會,當中包括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的林瑞華。林瑞華今年1月加入公民黨,並可能參加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隨後,他們被民眾舉報,指不僅逗留到深夜11時左右還大聲喧鬧,並且涉嫌違反“限聚令”。

辯稱公務可享豁免權 港議員等40人違令聚酒吧開會

酒吧近期是冠病病毒在香港傳播的溫床,促使港府下令3日關閉所有酒吧。(中通社)

陳淑莊在隔天(3日)發聲明稱,該酒吧當時並沒有營業,加上自己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所以沒有違法。

不過,港府發言人回應稱,根據規例,如果私人物業容許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不時進入,例如食肆、酒吧及戲院等,該私人物業就符合公眾場所的定義。因此,規例中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亦適用。

港府:不屬獲豁免群組聚集

發言人也稱,立法會不是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也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這意味著,陳淑莊等人當天的聚集有違反“限聚令”之嫌。

截至昨晚截稿前,陳淑莊並未就此事作出進一步回應。

據港媒報道,雖然“限聚令”已實施逾一週,但截至前天香港並未有人就此被罰款或檢控。陳淑莊等泛民主派政壇人物是否會面對法律懲處,因此備受關注。

辯稱公務可享豁免權 港議員等40人違令聚酒吧開會

梁振英批評酒吧負責人“開股東大會”的說法不屬實。(Facebook截圖)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則在Facebook上公開批評,指陳淑莊等人涉嫌對香港人作“失實聲明”,並表示將通過其創辦的“803基金”就該事件懸賞,“任何人如能提供當時聚集而未經公開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2萬元(港元,3700新元)。”

他也諷刺陳淑莊等人,沒有在抗疫期間保持社交距離。梁振英指:“這是常識,也是公民責任”,並貼出事發酒吧的平面圖,指該酒吧實用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尺,40多人卻待在裡面長達兩小時,“如果出現另一個酒吧疫群,找誰算帳?”

此前,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在上週的記者會上強調,香港在3月19日至4月1日發現的573起確診病例中,高達69例涉及在酒吧等場所,因此政府決定從4月3日晚6時起關閉酒吧、酒館,以及主要售賣酒類產品或提供酒類產品給顧客現場飲用的吧檯和會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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